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免费服务项目公示
服务 项目 |
服务机构 |
服务对象 |
服务时间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区妇幼保健院实施,检查点设在区婚姻登记中心(新城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南1门)。 |
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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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9:00-12:00 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按照群众自愿原则,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 14 项,包括 实验室检查 9 项,病毒筛查 4 项,影像学检查 1 项。 |
身份证,结婚证 |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
区妇幼保健院实施,检查点设在区婚姻登记中心(新城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南1门)。 |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中一方为梁平区的户籍人口且在梁平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进行免费婚检 |
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9:00-12:00 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常规体检、胸片、尿常规、血常规(5分类)、ALT(转氨酶)、HbsAg(乙肝表面抗原)、RPR(梅毒筛查)、阴道分泌物、健康咨询。 |
在结婚登记前3个月至登记结婚后1个月内,男女双方各带身份证(军人士官证)、户口簿到婚姻登记处领取《免费婚检申请表》,凭《免费婚检申请表》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
各医疗机构,具体见附件1。 |
全区准备怀孕的妇女 |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为目标人群免费提供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 |
凭身份证免费领取。 |
妇女“两癌”检查 |
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5-64 岁城乡非财政供养妇女(一个服务对象在3年内只检查一次) |
服务机构通知时间段开展免费检查,任务完成为止。 |
宫颈癌检查: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液基细胞学检查(TCT)、必要时阴道镜检查和宫颈组织病理学检查。 乳腺癌检查:乳腺视诊、触诊检查、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必要时钼靶检查和乳腺组织病理学检查。 |
符合条件的检查对象凭身份证免费检查。 |
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
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具体见附件2。 |
全区育龄夫妻 |
见附件2 |
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口服药、外用药、避孕套。 |
凭身份证到发放点或自助机领取。 |
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 |
协议医疗机构,具体见附件3 |
全区育龄夫妻 |
周一至周五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电话咨询) |
提供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等8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 |
凭身份证到指定的协议医疗机构实施手术。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
周一至周五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电话咨询) |
1. 建立健康档案; 2. 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前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3. 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 4. 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 5. 产后访视(产妇出院后1周内);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 |
身份证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辖区常住0—6岁儿童。 |
周一至周五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电话咨询) |
1.建立健康档案; 2.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 3.满月健康管理(婴儿满28~30天); 4.婴幼儿健康管理(分别在3、6、8、12、18、24、30月龄时,共7次); 5.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分别在3岁、4岁、5岁、6岁时每年进行一次)。 |
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 |
附件:1.梁平区免费增补叶酸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