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4〕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精神,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4年,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建成区农合联1个、乡镇(街道)农合联7个,建成区为农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3个。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29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48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3亿元。
到2027年,全区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全面覆盖、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区组建农合联25个(其中,区级产业农合联3个),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7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8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215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5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农合联服务平台。
1.组建两级农合联。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建兼具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区域农合联和产业农合联。依法依规制定农合联章程,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党的建设。
区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区农合联,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秘书处设在区为农服务中心,区农合联与区为农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会员包括辖区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
乡镇(街道)农合联在区供销合作社指导下,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组建,秘书处可设在各乡镇(街道)基层供销社或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秘书处具体负责农合联的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会员包括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
产业农合联由区供销合作社牵头,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配合,主要围绕我区预制菜及柚子、鸭子、稻子、豆子、竹子“五子登科”等梁平优势特色产业进行组建,会员包括同类农业产业链上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各乡镇(街道)农合联、产业农合联接受区农合联的业务指导。到2027年,全区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30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2.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农合联统筹政府、社会、企业、农民等各方面涉农要素资源,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区农合联主要承担搭建服务平台、聚合服务力量、整合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各乡镇(街道)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产业农合联主要推动产业链上各类主体联合合作,抱团发展,结合当地需求,开展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市场营销、品牌运营等服务。
(二)完善三级为农服务组织。
3.改建区为农服务中心。区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促进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提升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需求调查、供给调剂、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账、代办咨询、农村金融、组织交流互动、参与村社共建等综合服务,指导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业务工作。完成区农合联安排的工作任务,组织联系区农合联会员参加相关活动,协助指导乡镇(街道)农合联日常工作。
4.建设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支持各乡镇(街道)利用国有闲置资产用于充实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经营服务场所。
5.打造农村综合服务社。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面,探索综合服务社转型发展,到2027年规范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215个。采取交叉入股、合股联营等方式,紧密农合联会员、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利益联结,采取“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50家。
(三)壮大村集体经济。
6.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一般农户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其横向、纵向联合发展。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开展评定,建立名录,做好监测,促进其规范化发展,到2027年培育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80家。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区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
7.培育“强村公司”。支持“村社共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持续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将基础条件好、服务效果好且有意愿的星级社培育成“强村公司”。强化“强村公司”发展政策、要素等支撑,支持乡镇(街道)、基层供销社选派财务、技术人员和村(社区)选派本土人才顶岗锻炼的方式强化“强村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整合乡村各类资源,开展农资、生活日用品、农副产品等购销,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强村公司”争取乡村振兴等相关财政补助资金,开展农机购置、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等,将项目资金化为村集体资产。
(四)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
8.共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区、乡镇(街道)两级为农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共建各类服务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兼顾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在铁门、荫平、新盛、安胜等乡镇(街道)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鼓励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积极参与社会化服务工作,在屏锦、袁驿、福禄等乡镇(街道)重点培育区域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5个,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支持供销基层组织与村集体在农资供应、社会化服务、信息交流、储存运输等方面开展合作,发挥村集体密切联系农户优势,组织和发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社会化服务试点,鼓励服务组织将收益按一定比例支付给村集体,壮大村集体经济。
9.拓展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重点发展水稻、油菜、梁平柚的耕、种、防、收等单环节、多环节、全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以及农资配送、测土配肥、育秧、烘干等配套服务。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自有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农合联会员共同培育农资、农机、农事、农技、农艺等专业化服务队伍。
(五)完善供销流通服务网络。
10.推动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商贸、农业、供销、金融、快递等相关机构资源,以现有农村综合服务社为点,以各村(社区)主干道为线,连接场镇、城区生活日用品市场、农资市场、快递物流等集散中心,形成“一中心、多干线、多网点”的农村上下连通的区、镇、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基层供销社以开放办社的方式培育发展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超市、农产品流通服务站、农资配送服务站。以服务“三农”为重点,支持通过资产划拨、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1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1个农产品市场、建设1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11.完善流通服务功能。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主体深度合作,整合农村流通服务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双向流通网络,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整合相关机构流通与物流服务资源,融入“邮运通”计划,共享供销物流场地,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终端便民功能,积极拓展农资、日用消费品、普惠金融等便民服务功能。到2027年,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215个。
12.打造农产品品牌。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融入预制菜及柚子、鸭子、稻子、豆子、竹子“五子登科”等梁平特色产业发展,努力打造“梁平柚”“高山大米”等梁平农产品“爆品”品牌,做靓“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名片。依法依规开展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整合区内优势电商企业,搭载淘宝、抖音、“村村旺”、“832”等电商平台,发展梁平区电商大数据平台,聚力“517”预制菜品牌节,依托中国西部预制菜产业中心打造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农村数字消费场景,集聚一批农产品直播带货“网红”主播。
13.参与重要物资保供。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健全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探索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供销基层组织与农资经营网点一体建设。
(六)推进农村信用服务。
14.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按照“三农”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全面推进涉农信用信息归集,依托农合联等组织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完成信息采集,五类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试点开展信用评价,逐步实现农合联会员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提升授信、用信比例。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评定为基础,引导区内金融机构等积极推进“整村授信”“整社授信”。推广使用“信易贷·渝惠融”平台,涉农市场经营主体全覆盖注册、授权,通过“背靠背评议”等信用评价方式,拓宽受众范围提升评价效率,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
15.创新涉农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聚焦预制菜及柚子、鸭子、稻子、豆子、竹子“五子登科”等梁平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梁平柚贷”“两山民宿贷”“益农种植贷”等特色信贷产品上线“信易贷·渝惠融”平台。探索开展畜禽活体、养殖圈舍、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农合联会员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和农合联合作,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丰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银行机构服务协同,丰富“银行+担保”“银行+保险”“弱担保”等信贷品类。
16.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七)推动数字化运用。
17.建设数字农合联。依托“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服务大数据平台,强化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打造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平台“梁平板块”业务板块录入特色农产品、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信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用好“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平台开展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系统,打造“数字农业社会化服务”一张网,统筹调动农资、农机与农机手等资源。
18.聚合涉农数据资源共享。依托IRS(重庆市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持续推进涉农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纵向对接市级相关部门争取梁平涉农数据资源回流,横向联动区级各部门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服务事项、农业农村主体、农业农村生产资源等数据归集和共享,按需推动梁平涉农数据仓建设,为辅助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负责统筹管理、研究部署、联席会商、督导检查等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供销合作社,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三位一体”改革的主体责任,将“三位一体”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区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履行好具体牵头职责,建立统筹管理、联席会商的运行机制,抓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工作成效纳入对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区农合联会长可由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兼任,乡镇(街道)农合联会长可由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兼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二)加强改革协同。将“三位一体”改革纳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确保工作有序、取得实效。及时梳理总结“三位一体”改革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宣传“三位一体”改革典型事例,讲好“三位一体”为农服务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三位一体”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政策支持。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将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商务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税务部门要对农合联成员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减免政策。人力社保部门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可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符合条件的农合联承接。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政策创新和风险管控。发展改革、科技、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1.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2.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四个重大”清单
3.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4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1 |
组建农合联(产业农合联) |
8个 |
25个 |
2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
4个 |
17个 |
3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
48家 |
215家 |
4 |
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 |
60个 |
300个 |
5 |
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50家 |
80家 |
6 |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 |
29万亩次 |
58万亩次 |
7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 |
48个 |
215个 |
8 |
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 |
3亿元 |
5亿元 |
附件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四个重大”清单
序号 |
名称 |
责任单位 |
重大改革 | ||
1 |
组建区、乡镇(街道)两级农合联,打造两级为农服务中心,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 |
重大政策 | ||
2 |
建立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入驻区级为农服务中心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
3 |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 |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 |
重大平台 | ||
4 |
“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应用平台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
重大项目 | ||
5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7个 |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 |
6 |
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215家 |
区供销合作社 |
7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215个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
附件3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
规范组建农合联 |
组建农合联25个,发展会员单位30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2 |
完善三级为农服务组织 |
建设区、乡镇为农服务中心15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
3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215家。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
4 |
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
壮大村集体经济 |
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80家。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区林业局 区水利局 区市场监管局 |
5 |
支持区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各乡镇(街道) | ||
6 |
培育“强村公司”。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
7 |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构建“区、乡镇(街道)两级为农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
8 |
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在铁门、荫平、新盛、安胜等乡镇(街道)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在屏锦、袁驿、福禄等乡镇(街道)重点培育区域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5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
9 |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
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重点发展水稻、油菜、梁平柚的耕、种、防、收等单环节、多环节、全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以及农资配送、测土配肥、育秧、烘干等配套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8万亩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各乡镇(街道) | |
10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自有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农合联会员共同培育农资、农机、农事、农技、农艺等专业化服务队伍。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 ||
11 |
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
推动流通设施共建 |
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商贸、农业、供销、金融、快递等相关机构资源,以现有农村综合服务社为点,以各村(社区)主干道为线,连接场镇、城区各类集散中心,形成“一中心、多干线、多网点”的农村上下连通的区、镇、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 |
区商务委 区供销合作社 |
区交通运输委 邮政管理局一分局 各乡镇(街道) |
12 |
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支持区供销合作社培育1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1个农产品市场、建设1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委 各乡镇(街道) | ||
13 |
推动流通渠道共用 |
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主体深度合作,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双向流通网络的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215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 区交通运输委 区农业农村委 邮政管理局一分局 各乡镇(街道) | |
14 |
整合相关机构流通与物流服务资源,融入“邮运通”计划,共享供销物流场地,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 |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商务委 区供销合作社 邮政管理局一分局 各乡镇(街道) | ||
15 |
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 |
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共同打造“梁平柚”“高山大米”等梁平农产品“爆品”品牌,做靓“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名片。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区商务委 各乡镇(街道) | |
16 |
依法依规开展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
17 |
强化重要物资保供 |
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储备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展改革委(梁平储备粮公司) | |
18 |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完善重要节点和粮油主产区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探索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供销基层组织与农资经营网点一体建设。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
19 |
健全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商务委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
20 |
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
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 |
推进“整村授信”“整社授信”。 |
区政府办公室 |
人行万州分行 梁平金融监管支局 |
21 |
支持农合联与区级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农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推广使用“信易贷·渝惠融”平台。 |
人行万州分行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改革委 区供销合作社 各乡镇(街道) | ||
22 |
创新涉农信贷产品 |
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产业农合联,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达到5亿元。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改革委 |
人行万州分行 农商行梁平支行 区供销合作社 梁平金融监管支局 | |
23 |
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推动农合联龙头会员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 |
人行万州分行 |
区供销合作社 区政府办公室 农商行梁平支行 梁平金融监管支局 | ||
24 |
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 |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供销合作社 农商行梁平支行 | |
25 |
着力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
建设数字农合联 |
依托“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服务大数据平台,强化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打造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26 |
聚合涉农数据资源 |
依托IRS(重庆市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持续推进涉农数据资源归集共享,按需推动梁平涉农数据仓建设,为辅助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 |
27 |
保障 措施 |
加强政策支持 |
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 区供销合作社 各乡镇(街道) |
28 |
财政部门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 ||
29 |
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各乡镇(街道) | ||
30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各乡镇(街道) | ||
31 |
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 各乡镇(街道) | ||
32 |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 各乡镇(街道) | ||
33 |
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可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符合条件的农合联承接。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 区人力社保局 各乡镇(街道)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