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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重庆市梁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损失补偿、奖励补助费额标准

日期:2024-05-27

一、出台背景

2022年4月19日,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下,区县政府应当在规定的补偿、补助、奖励的最高限额标准内,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合理原则和前款规定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相应的补偿、补助、奖励标准”。同时,原《重庆市梁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梁平府发〔201719号)应予以废止。为贯彻落实《细则》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执行统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科目及单项最高限额标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第十八届民政府59次常务会议于2024424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梁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损失补偿、奖励补助费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制定依据

一)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2号

(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渝府发2022〕26号

(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执行统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科目及单项最高限额标准制度的通知(渝建征〔2022〕10号

三、主要内容

《标准》分科目归集损失补偿和奖励补助科目及单项补偿标准等。具体内容

(一)关于科目归集

房屋征收的补偿科目归集为价值补偿、损失补偿、奖励补助三类。

(二)关于损失补偿

损失补偿包括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装饰装修、附属设施非住宅设施设备搬迁损失等补偿。

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执行。即征收非住宅,且在征收项目公布前2年内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及完税凭证的,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房屋评估价值的6%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内,按房屋评估价值每月0.5%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过渡期限为一年。

装饰装修补偿被征收房屋为住房的,装修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补偿。被征收房屋为非住房的,装修按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补偿。

附属设施补偿民用水、电、气、视等附属设施以缴费户为单位按行行业收费标准据实予以补偿;无法提供安装时行业收费标准的,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偿:独立水表600元、独立电表600元、独立气表3500元、有线电视户450元、宽带300元。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不予补偿。非民用设施无法提供行业收费标准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非住宅设施设备搬迁损失补偿参照《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即非住宅设施设备搬迁损失补偿搬迁后不丧失使用价值的,搬迁补助费按照所搬迁设施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0%以上20%以下计算;搬迁后丧失使用价值的,参照评估价值予以补偿。除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有专门要求外,补偿后的设施设备由被征收人自行拆除、搬离。对设施设备进行评估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应当提供设施设备购置及其品牌、编号等相关凭据。

(三)关于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包括补偿方式引导奖、提前签约奖、按期搬迁奖、搬迁补助费、住房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补偿方式引导奖:被征收房屋为住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2%加上5平方米的评估价值计算;被征收房屋为非住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计算。

提前签约奖:住宅每提前一天签约奖励200;非住宅提前一天签约奖励5/平方米。

按期搬迁奖: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分区域按房屋评估价值5%计算梁山街道、双桂街道范围内,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计算,每户最高30000元;其他区域范围内,不足15000元的,按15000元计算,每户最高25000元。

搬家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计算一次;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计算两次。住宅搬迁补助按2000/·次计算;非住宅搬迁补助按30/·次计算。

住房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分区域计算梁山街道、双桂街道范围内按5/平方米·计算;其他区域范围内按3.5/平方米·计算

四、核心政策问答

(一)我有一套住房要被征收了,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被征收房屋补偿包括价值补偿损失补偿。价值补偿即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损失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装饰装修以及相关附属设施损失补偿

(二)被征收房屋的水电气表是我原来安装的,怎么补偿?

民用水、电、气、视等附属设施以缴费户为单位按行行业收费标准据实予以补偿;无法提供安装时行业收费标准的,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偿:独立水表600元、独立电表600元、独立气表3500元、有线电视户450元、宽带300元。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不予补偿。非民用设施无法提供行业收费标准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三)被征收房屋装修怎么补偿?

被征收房屋为住房的,装修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补偿。被征收房屋为非住房的,装修按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补偿。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由房屋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经书面申请,可以委托已确定评估机构进行装饰装修评估,按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不再执行上述补偿标准。

(四)被征收房屋提前签约奖怎么计算?

住宅每提前一天签约奖励200;非住宅提前一天签约奖励5/平方米。

(五)搬迁补助怎么算?

搬迁补助按次计算,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仅享受次搬迁补助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且按期搬离被征收房屋的,享受次搬迁补助。住宅搬迁补助按2000/·次计算;非住宅搬迁补助按30/·次计算。同一产权房屋中既有住宅又有非住宅的,按上述标准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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