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重庆市梁平区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1月6日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我区启动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2023年11月8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梁平区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全面开启了我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现就我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有关工作作以下解读。
一、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
开展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创造高品质生活,是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
二、《重庆市梁平区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起草工作情况
(一)起草依据。依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1月6日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渝城综管办〔2022〕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梁平结合地域特色,开展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起草过程。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单位——区城市管理局深入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工作、科学绿化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市政府及市城市管理局相关文件及标准,学习借鉴了其他城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征求了45个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在反复沟通、充分吸纳这些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庆市梁平区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稿。经分管区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审定后,由区政府审议通过。
三、《重庆市梁平区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引领、建管并重,以人为本、注重民生,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的工作原则,要求到2024年,我区建成区绿地总量、绿地质量、生态安全显著提升,园林绿地布局更加合理,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环境更加宜居,达到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二)主要工作任务。对照渝城综管办〔2022〕3号文件 “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结合梁平城市特色,明确了加强园林绿化综合管理、强化城市生态宜居性、提升城市健康舒适度、加强城市安全韧性、突出城市风貌特色等五大类要求,细化了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科学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加强园林绿化技术科学研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城市自体检及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推进园林绿地建设、公园绿地建设、城市组团绿地建设、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公园规范化管理、道路绿地建设、山地立体绿化建设、开展园林三创、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开展山体及废弃地生态修复、城市建设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城市历史风貌保护、加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管理21项工作任务。《重庆市梁平区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附件对29项指标进行了释义、评分细则解读,同时对区级各部门任务进行了明确。
(三)保障措施。共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宣传引导4项保障措施。
四、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主要指标说明
对照渝城综管办〔2022〕3号文件 “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重庆市梁平区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从加强园林绿化综合管理、强化城市生态宜居性、提升城市健康舒适度、加强城市安全韧性和突出城市风貌特色5大方面明确了21项工作任务,对标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条件及29项具体指标。主要有城市绿地率、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城市林荫路覆盖率、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立体绿化实施率、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城市水体修复达标率、城市垃圾分类处理达标率、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城市道路完好率、智慧城市管理覆盖率、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率、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城市照明控制达标率等指标。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林荫路覆盖率3项为底线指标(不达标,不得分),其余26项为导向指标。
五、梁平区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基础条件
我区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范围为城市建成区。我区在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基础上,近年来陆续开展了增绿添园、城美山青、坡坎崖绿化美化、街头绿地提质、绿化补缺提质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城市绿量持续增加,绿地布局日趋合理,绿化品质不断提升,城区已具有较好的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基础,拟通过2年努力达到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六、创建工作时间安排
按照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基数年申报、偶数年评审的要求,我区于2023年9月完成申报,2024年迎接验收评审。具体时间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7月—8月),自查申报阶段(2023年8月—9月),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8月),迎检验收阶段(2024年9月)。
七、关于重庆市园林系列创建工作
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包括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园林城镇(街道)建设、园林式市街建设等。因此,开展园林城镇(街道)、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园林式市街等园林系列创建活动,作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细胞工作和抓手,既是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的需要,也是促进健康、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建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