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500590527/2025-00015 | 发文字号 | 竹山府发〔2025〕5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竹山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竹山镇竹丰社区2025年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
索引号 | 115002287500590527/2025-00015 |
发文字号 | 竹山府发〔2025〕5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竹山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竹山镇竹丰社区2025年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竹山镇竹丰社区2025年农业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竹山府发〔2025〕5号
镇属内设机构、镇属事业单位,竹丰社区居民委员会、竹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竹山镇竹丰社区2025年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平区竹山镇竹丰社区2025年农业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计划的通知》(梁平财发〔2024〕664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地促进竹丰社区集体经济增收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决定实施梁平区竹山镇竹丰社区2025年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梁平区竹山镇竹丰社区2025年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竹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竹丰社区;
项目资金来源:来源为《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计划的通知》(梁平财发〔2024〕664号)补助资金19万元,超出部分由竹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自筹资金解决;
建后产权归属:竹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推广竹丰社区土地机械化作业,提高生产效率,受益农户100人以上,其中脱贫户10人。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项目收益分配:产生的效益,预留必要的运行及保养费用后,收益的5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40%用于村民分红,10%用于脱贫人口分红。
二、具体建设内容及标准
根据文件批复内容“购置小型收割机一台、轮式拖拉机一台,配置旋耕机及平整机等附属设备。”和实际需求。明确设备型号为:购置小型收割机(威马牌4LZ-1.0),轮式拖拉机(东方红LX904(G4));配置旋耕机(东方红1GQN-230G),平整机(佳田2.1-4.2M)等附属设备。
三、项目建设时限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部署下,由分管领导牵头,竹丰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项目配合、工作协调,镇经发办具体负责处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二)明确责任主体。该项目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参照扶贫项目管理,竹山镇竹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为该项目的责任主体,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明确设备规格型号、质保期限等,竹丰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设备采购过程全程监督,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梁委农办〔2022〕8号)要求,及时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项目程序。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和《重庆市梁平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梁平财发〔2022〕198号)规定,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之后,由施工单位向竹山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五)资金拨付。根据各类合同约定及相关财务制度拨付项目资金。
(六)资料保存。工程完成之后,竹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要将该项目的所有资料装订成册,报竹山镇人民政府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