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733966160F/2022-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星桥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6 |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设置行政单位1个(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综合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农村经营管理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管理、自治组织建设、物业管理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
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辖区内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灾害防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的服务保障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时政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科普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辖区内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共有独立核算机构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占机构总数的16.67%;事业单位5个,占机构总数的83.33%。6个独立单位分别是: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预算编制人数39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7名。年末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3人、事业在职人员1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697.85万元,支出总计3697.85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21万元,增长45.1%。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7.63万元,增长48.49%。主要原因是收入支出增加了项目类预算资金905万元,非税收入72.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42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69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21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类预算资金905万元,非税收入72.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42万元,占93.04%,非税收入72.1万元,占6.96%。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69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7.63万元,增长48.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类预算资金905万元,非税收入72.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42万元,占93.04%,非税收入72.1万元,占6.9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26.65万元,支出总计3626.65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8.01万元、增长42.3%。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6.43万元,增长45.64%。主要原因是收入支出增加了项目类预算资金9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8.45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6.24万元、增长85.5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中增加节能环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等项目资金等共计9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6.67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类资金支出1848.06万元,主要包括组织事务26.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9.8万元,农林水支出773.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3.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4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0.88万元,增长44.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项目58.42万元和年中追加项目类资金支出1848.06万元,主要包括组织事务26.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9.8万元,农林水支出773.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3.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48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41万元,增长42.77%,主要原因是安排人员调标及新入职人员经费以及群团事务支出、人大事务支出等。
(2)国防支出2.2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义务兵奖励金2.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4.35万元,占0.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综合治理网格化工作经费、治安巡逻人员及专职禁毒社工劳务报酬、劝导站服务工作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36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8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减少旅游宣传等费用支出。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1.28万元,占13.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65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民政管理事务66.06万元,就业补助51.88万元,,退役安置2.93万元,社会福利37.1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3万元等。
(6)卫生健康支出57.36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8万元,增长28.09%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卫生支出10.89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369.8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9.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污染防治资金344.03万元,退耕还林还草25.77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7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和垃圾分类资金7万元。
(9)农林水支出1067.13万元,占3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3.45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两路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19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215.79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92.74万元,水利建设资金9.1万元,森林资源培育和管理16.94,松材线虫专项治理费13万元,农业生产补助等29.49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6.39万元等。
(10)交通运输支出412.1万元,占1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交通道路建设资金412.1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57.65万元,占1.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4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为年中新入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年。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3.2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和地方自然灾害补助资金8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8.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91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入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村社干部工资调标补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2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8万元,增加47.15%。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入职人员办公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78万元,支出279.78万元,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7.8万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建设支出245.48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6.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15.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了0.31万元,减少4.65%,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加油实行一车一卡核算,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持续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持续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较2020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购置公务车。较2020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政府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际有两个公务车需要运行,预算时只做了一辆公务车的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油费、维修费支出减少0.22万元。
公务接待费1.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部门检查、协调相关工作的工作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2万元,下降60.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减少4.9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同时降低接待标准,只能在镇伙食团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4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35.48万元、水电邮电费24.73万元、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劳务费43.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16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9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经费支出9.59万元等。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1万元,减少45%。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5%。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的形式开展自评54项,涉及资金2127.83万元,均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流程设立绩效评价指标并进行严格的绩效评价,上报上级部门验审过关。
(二)绩效自评结果(以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为例)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 |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 |
自评总得分 |
10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权重分值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总数 |
其中:财政资金 |
总数 |
其中:财政资金 |
总数 |
其中:财政资金 | |||||||
375.35 |
375.35 |
375.35 |
375.35 |
375.35 |
375.35 |
1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预期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星桥镇2020年通达、通畅四好农村路16公里,验收合格率达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完成星桥镇2020年通达、通畅四好农村路16公里,验收合格率达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度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分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成公里数 |
公里 |
= |
16 |
16 |
1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时效指标 |
工程完工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元 |
≥ |
375.35 |
375.35 |
1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出行成本减少 |
元/户.年 |
≥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受益人数 |
人 |
≥ |
3500 |
3500 |
1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设计使用年限 |
年 |
≥ |
10 |
10 |
1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95 |
10 |
100% |
10 |
|||
绩效指标总分 |
90 |
9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686336。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