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2-002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2-002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镇(乡)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国家级、重庆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联系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3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科、健康促进科(职业健康科)、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43个,主要包括本级1个,医院4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34个和其他卫生健康单位(非医疗)4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532.73万元,支出总计9,532.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0.6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596.25万元,增加21.0%,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2213.9万元,减少98.0%,三是其他收入减少150.12万元,减少100.0%,四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992.82,减少100.0%。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53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7.77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596.25万元,增加21.0%,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2213.9万元,减少98.0%,三是其他收入减少150.12万元,减少1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32.73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53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0.6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88.72万元,增加9.16%,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849.32万元,减少17.92%,其中:基本支出1,057.67万元,占11.1%;项目支出8,475.06万元,占88.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的项目均已完成,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32.7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19.88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213.9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96.25万元,三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902.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8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6.25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及社保基数调增92.72万元,二是新冠肺炎疫情波动公用经费增加157.49万元,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46.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59.99万元,增长1361.4%。主要原因是漏报年初项目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4.03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95.7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57.54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43.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59.99万元,增长1361.4%。主要原因是部门决算漏报年初项目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的项目均已完成,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部门决算漏报年初项目预算以及年初预算不包含中央市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47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2万元,增长192.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社保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045万元,占8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14.87万元,增长1417.6%,主要原因是部门决算漏报年初项目预算以及年初预算不包含中央市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4)农林水支出879.92万元,占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9.9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由农委统一编报年初预算,未纳入本单位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28.3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和实际支出数一致。
(6)其他支出343.97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一是该项资金用于脱贫户大病兜底报销,由农委统一编报年初预算,未纳入本单位预算,二是用于新冠疫情防控设备购置,年初未编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72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项目。公用经费39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54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医供体“上派下挂”培训费、办公费和设备购置费等办公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三公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4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3.9万元,下降86.6%,主要原因是减少抗疫特别国债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4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3.9万元,下降86.6%,主要原因是减少抗疫特别国债财政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到各乡镇进行疫情防控督导次数增加,公务车出车次数增加,运行经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为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7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医供体建设、公共卫生督导、疫情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高速通行费、保险及保养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到各乡镇进行疫情防控督导次数增加,公务车出车次数增加,运行经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本年租车费用减少,公务车出车增加。
公务接待费2.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其他部门来本单位督导和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4.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9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现场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1万元,增长453.5%,主要原因是2021年推进医供体建设,开展人员“上派下挂”,给予部分医疗机构培训经费补助,共3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1.47万元、印刷费2.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25.89万元、物业管理费11.76万元、差旅费47.8万元、维修(护)费0.58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3.65万元、培训费36.81万元、公务接待费2.58万元、专用材料费0.29万元、劳务费22.18万元、委托业务费52.5万元、工会经费26.10万元、福利费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5万元、其他交通费32.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06万元和办公设备购置42.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54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一是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增加,二是核算口径变更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80.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8.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 出总额的69.9%。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新冠疫苗接种保障设备购置、病媒生物防治技术服务费、新冠医疗废物处置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2508.2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国家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生奖扶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科 |
自评总得分 |
99.9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权重分值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总数 |
其中:财政资金 |
总数 |
其中:财政资金 |
总数 |
其中:财政资金 | |||||||
5641.64 |
5641.64 |
6054.21 |
6054.21 |
6054.21 |
6054.21 |
1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预期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计生奖扶特扶政策宣传、摸底调查、信息比对、资格确认和往年奖扶对象年审工作,确保群众应享尽享,应退尽退,进一步提高奖扶及时率,并于2021年8月底前足额发放奖励扶助金,于2021年3月底前和2021年9月底前足额发放特别扶助金。 |
完成2020年计生奖扶特扶政策宣传、摸底调查、信息比对、资格确认和往年奖扶对象年审工作,确保群众应享尽享,应退尽退,进一步提高奖扶及时率,已于2021年8月20日足额发放奖励扶助金,2021年3月25日和2021年9月27日足额发放特别扶助金。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度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分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奖扶人数 |
人数 |
定量指标 |
26069 |
26057 |
10 |
99.95% |
9.995 |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人数 |
人数 |
定量指标 |
763 |
763 |
1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绩效目标完成率 |
百分比 |
%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户数完成率 |
百分比 |
%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符合条件的计生对象参加城乡医疗保险补贴完成率 |
百分比 |
%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百分比 |
%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奖励扶助资金到位率 |
百分比 |
%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特别扶助资金到位率 |
百分比 |
%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稳定水平 |
基本稳定 |
基本稳定 |
10 |
100% |
10 |
|||||
绩效指标总分 |
90 |
89.995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任建,联系电话:023-5322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