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4-002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4-002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经查,梁平县梁山镇金牛农机专业合作社等60户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2022、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梁平县梁山镇金牛农机专业合作社等60户(名单见附件)营业执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或者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清算结束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局将依法查处。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专业合作社名单
2.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