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008653102K/2022-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虎城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1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1 |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部门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构成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部门及5个下属事业部门,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部门详细情况如下:1、虎城镇人民政府(本级)下设9个办公室包括(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2)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自治组织建设等职责;(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职责;(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2、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的报告,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动用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等业务工作。
5、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规划建设、环保等工作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31名:党政领导职数11名,综合办事机构9个,科级领导职数13名。下属事业部门编制23名:农业服务中心9名,文化服务中心3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5名,退役军人服务站2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75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36.06万元,政府性基金22.4万元。支出总计3758.46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75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7万元,增加5.82%,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75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7万元,增加5.8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中的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无结转和结余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58.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58.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7万元,增加5.8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中的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09万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增资及村(社区)干部补助调标,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费用等。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09万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增资及村(社区)干部补助调标,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费用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无结转和结余数,主要原因是实行零余额账户制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4.14万元,占22.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62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晋级增资及村(社区)干部补助调标。
(2)国防支出5万元,占0.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民兵训练经费、大学生参军奖励等。
(3)公共安全支出67.8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8万元,增加16.26%,主要原因是治安巡逻队员和网格化人员劳务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28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5万元,增长48.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7.67万元,占21.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6.2万元,增长89.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等。
(6)卫生健康支出64.52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7万元,增长21.6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费用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140.92万元,占3.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各类环保类经费支出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29.04万元,占0.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场镇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等支出减少。
(9)农林水支出1136.71万元,占30.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98万元,增加91.45%,主要原因是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增加,村组干部工资调标等。
(11)交通运输支出等支出405.51万元,占10.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公路建设和护栏安装等资金。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2万元,占0.12%,主要原因是增加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49.42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万元,增加4.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51万元,占2.29%,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91万元,降低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2万元,降低47.6%,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万元。本年支出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等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原则,严控支出,确保必要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上年支出数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8万元,原因是到基层用车频率增加,镇村干部到村组开展走访、调解、疫情排查等时间增加,车辆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 次,0人;区外市内0次、市外招商引资0次。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92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1.85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是严控办公经费,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维修(护)、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7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6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8项,涉及资金2217.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
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 |
部门 |
刘欢 |
联系电话 |
53656486 |
自评总分 |
100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疫情防控、产业发展、城镇管理、民计民生、平安稳定、党的建设”六大方面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政策,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做好后续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2022年度目标绩效完成情况:1.圆满完成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辖区人民健康安全。2.生态文明工作:开展卫生厕所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新增实施农村垃圾生活分类村1个,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耕地流出补足工作,耕地保护有序推进。3.民生工程:全年发放困难救助资金54.28万元,建成文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个。4.安全生产建设工作:社会综合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效展开,实现信访问题个个有回复、件件有处置;组织复垦聂家煤矿,解决遗留安全隐患问题。5.党建及基层干部建设工作:发放老党员生活补助、党内互助金以及第一书记生活经费;全年重点保障村(社区)干部73人,村(居)民小组长151人,干部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社会保险缴费,有效保障基层人才队伍生活补助,推进基层工作有序开展。6.脱贫户产业项目:进一步解决脱贫户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的突出问题,让其直接受益,改善生活条件,减轻实际负担。 |
2022年度目标绩效完成情况:1.圆满完成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辖区人民健康安全。2.生态文明工作:开展卫生厕所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新增实施农村垃圾生活分类村1个,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耕地流出补足工作,耕地保护有序推进。3.民生工程:全年发放困难救助资金54.28万元,建成文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个。4.安全生产建设工作:社会综合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效展开,实现信访问题个个有回复、件件有处置;组织复垦聂家煤矿,解决遗留安全隐患问题。5.党建及基层干部建设工作:发放老党员生活补助、党内互助金以及第一书记生活经费;全年重点保障村(社区)干部73人,村(居)民小组长149人,干部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社会保险缴费,有效保障基层人才队伍生活补助,推进基层工作有序开展。6.脱贫户产业项目:进一步解决脱贫户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的突出问题,让其直接受益,改善生活条件,减轻实际负担。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主题党日活动次数 |
次 |
≥ |
12 |
10 |
12 |
10 |
|||
举办文化体育活动 |
次 |
≥ |
2 |
10 |
2 |
10 |
|||
管控重点人员 |
人 |
≥ |
460 |
15 |
460 |
15 |
|||
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宣传知晓率 |
% |
≥ |
80 |
10 |
90 |
10 |
|||
垃圾分类知晓率 |
% |
≥ |
80 |
10 |
90 |
10 |
|||
农村人居环境居民满意度 |
% |
≥ |
90 |
20 |
90 |
20 |
|||
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15 |
90 |
15 |
(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 |
领取补贴人数 |
≥ |
326 |
人数 |
30 |
326 |
30 |
||
解决老党员生活问题补助 |
≥ |
458640 |
元 |
30 |
458640 |
30 |
||||
老党员满意度 |
95 |
百分比 |
30 |
95 |
30 |
|||||
2 |
区党代表工作经费 |
区党代表人数 |
= |
6 |
人数 |
50 |
6 |
50 |
||
提高区党代表工作积极进性 |
= |
100 |
百分比 |
30 |
100 |
30 |
||||
区党代表满意率 |
= |
100 |
百分比 |
10 |
100 |
10 |
||||
3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受益人数 |
≥ |
60 |
人 |
50 |
60 |
50 |
||
工作积极性 |
= |
100 |
百分比 |
30 |
100 |
30 |
||||
工作满意度 |
= |
100 |
百分比 |
10 |
100 |
10 |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全部完成。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65648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