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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957373P/2024-0001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4-02-28 发布日期 2024-02-28
索引号 11500228MB1957373P/2024-0001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4-02-28
发布日期 2024-02-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名义,统一行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除外)。

1.承担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2.承担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6.承担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核定参公编制24名,实有人员18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1名,内设综合科、法制科、执法一、二、三、四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2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323.9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23.9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2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万元29.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91.69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323.9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3.9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0.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2.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67万元,比2023年增加32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23.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人员2人,今年预算相较于上年预算数,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项目支出48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3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征管成本较上年大幅增加,收入预算增加。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1.5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均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7.47万元,比2023年增加2.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人员2人,今年预算相比较上年预算数,各项开支有所增多;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6.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雷佳乐     联系方式:023-5322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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