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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957373P/2023-0009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国土整治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日期 2023-03-14
索引号 11500228MB1957373P/2023-0009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国土整治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日期 2023-03-1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编制全区国土整治规划、国土综合整治、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并承担耕地质量监测等级评价等工作。

1.协助编制全区国土整治规划。

2.负责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入库备案、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项目管理及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档案归档等事务性工作。

3.负责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筹集、管理。

4.负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入库备案、招投标、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档案归档等事务性工作。

5.承担耕地质量监测等级评价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土地整治科、土地复垦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07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0932.6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073.6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9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0.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0932.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925.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3.66万元,比2022年增加93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6万元,比2022年增加7.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25.00万元,比2022年增加92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全域土地整治等项目支出根据财政管理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用于完成年度全域土地整治项目任务,确保年度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整治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支出根据财政管理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成本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50万元,比2022年增加7.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0万元,比2022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对接部门增多,导致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比2022年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较久,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925.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郭超联系方式:023-53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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