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008652257N/2022-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公安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9-30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区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监察留置措施等。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2.研究全区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4.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管理全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依法维护本区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管理本区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负责管理本区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
7.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8.组织、指挥全区森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9.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
10.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辖区的交通事故;负责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
11.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本区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网安全保护、网络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
12.组织实施对我区的重要来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3.依法承担刑罚执行和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场所的管理工作;对全区境内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制定本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开展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5.对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切实做好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监督、投诉处理、合同备案等工作。
16.组织协调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工作任务。
17.负责监察留置措施执行和监察留置场所安全。
18.承办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公安局设立26个内设机构(含6个综合管理机构、17个执法勤务机构、3个监管场所机构)、29个派出所、1个直属事业单位。
1.综合管理机构6个:警令处(下设文秘科、信访接待科、绩效考评科)、政治处(下设党务科(挂老干部管理科牌子)、组织人事科(挂辅警管理科牌子)、宣传科)、警务保障处、审计室、科技信息化科、民警战训基地。
2.执法勤务机构17个:指挥中心(挂犯罪举报中心牌子)、警务督察支队(挂民警维权办公室、民意监测中心牌子)、法制支队(挂案件管理中心牌子)、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挂国内安全保卫机动侦察支队牌子)、治安管理支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支队牌子)(下设综合大队、校园安全保卫大队、一、二、三、四、五大队等7个大队)、刑事侦查支队(下设综合大队、情报大队、刑事技术大队(挂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区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牌子)、一、二、三、四、五大队等8个大队)、禁毒办公室、禁毒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情报信息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挂重庆市梁平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牌子)、出入境管理支队、特警支队(挂警卫处牌子)(下设综合大队、应急勤务大队、巡防勤务大队等3个大队)、反恐怖工作支队、监察留置管理支队。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下设综合大队(挂交通指挥室牌子)、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秩序管理大队、梁山勤务大队、双桂勤务大队、礼让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屏锦公路巡逻民警大队、袁驿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云龙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福禄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等10个大队和1个车辆管理所)。
3.监管场所3个:重庆市梁平区看守所、重庆市梁平区拘留所、重庆市梁平区强制隔离戒毒所。
4.派出机构29个:梁山第一派出所、梁山第二派出所、双桂派出所、仁贤派出所、礼让派出所、明达派出所、龙门派出所、新盛派出所、文化派出所、合兴派出所、星桥派出所(待建)、聚奎派出所、屏锦派出所、竹山派出所、七星派出所、袁驿派出所、虎城派出所、碧山派出所、回龙派出所、荫平派出所、云龙派出所、和林派出所、金带派出所、蟠龙派出所、大观派出所、柏家派出所、福禄派出所、石安派出所、曲水派出所(待建)。
5.直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梁平区警务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上列机构中,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实行区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其余各单位全部由本局统一核算,实行区财政一级预算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区警务文职人员管理中心的经费收支由本局统一管理,未实行独立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3573.79万元,支出总计23573.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9万元,增长0.2%,与2020年收支规模基本持平。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357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7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费增加及年终目标绩效调标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29.99万元,占99%;其他收入243.8万元,占1%。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357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9万元,增长0.2%,与2020年支出规模基本相当平。其中:基本支出2074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569.9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调标、人员增加增资、工资正常调标等;项目支出2823.91万元,比上年减少1533.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三所一队一基地”建设项目支出征地费用及安置费用等前期费用支出2887.1万元而2022年该项目未发生后续支出,二是2021年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支出719.43万元,三是2021年龙门、柏家派出所建设项目前期征地等支出714.95万元,四是2021年更新购置了15台执法执勤用车。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73.7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94.3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考核调标、人员变动、正常调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2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8.0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5.68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一是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资金719.43万元;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追加533万元;三是社会公共视频监控网络建设资金400万元;四是柏家、龙门派出所建设资金714.95万元;五是执法勤务车辆购置费用202.66万元(当年报废17台执法勤务车辆);六是人员经费政策性增资等。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2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5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调标、人员增加增资、工资正常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5.68万元,增加21.2%。主要原因:一是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资金719.43万元;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追加533万元;三是社会公共视频监控网络建设资金400万元;四是柏家、龙门派出所建设资金714.95万元;五是执法勤务车辆购置费用202.66万元(当年报废17台执法勤务车辆);六是人员经费政策性增资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0432.73万元,占8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2.74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一是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资金719.43万元;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追加533万元;三是社会公共视频监控网络建设资金400万元;四是柏家、龙门派出所建设资金714.95万元;五是执法勤务车辆购置费用202.66万元(当年报废17台执法勤务车辆);六是人员经费政策性增资等。
(2)教育支出1.31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49.96万元,占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73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政策性人员经费增资后缴费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603.44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642.56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2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政策性人员经费增资后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8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5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5.02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调标、人员增加增资、工资正常调标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人员待遇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763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27万元,增加1.9%,主要原因是2021年维修维护费增加,辅警经费开支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及公务用车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0.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15台执法勤务车辆(当年报废17台执法勤务车辆)。较上年支出增加86.0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购置15台执法勤务用车,用于弥补因正常报废车辆带来的执法用车不足问题。
(二)“三公”经费经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202.6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15台执法勤务用车,用于弥补因正常报废车辆带来的执法用车不足问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66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公安执法执勤车辆长期超负荷运转,车辆技术性能消耗严重,满足不了公安实际需要,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对车辆技术性能估计不足,2021年共计报废执法勤务车辆17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0.96万元,增长182.7%,主要原因是比2020年多购11台执法勤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1.0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产生的油料费、过路费、车辆维修维护费以及车辆保险费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94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67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以及执法勤务车辆减少等。
公务接待费6.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同行业业务经验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49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3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5辆,车均购置费13.51万元;公务车保有量为115辆,车均维护费2.1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716人,人均接待费90.92元,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反诈、禁毒等专项业务活动量增加,导致会议费用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2.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2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21年维修维护费增加,辅警经费开支增加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万元、政府采购服 务支出680.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2.69万元,占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95%。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中心建设装修工程、执法办案中心设备采购、执法勤务车辆采购、应指工程运维费,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费、督察监控系统及办案区系统维保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2823.91万元;无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率100.0%。1、全面完成业务综合楼外围墙等外环境工程;2、更新执法执勤车辆15台;3、推动“雪亮”工程建设工作;3、柏家、龙门派出所前期建设投入720余万; 4、全面完成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改造面积1600平方米;投入720余万采购智能化设备、取证设备、医疗设备等并安装投入使用,规范全局执法办案工作;5、全面完成背街小巷社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整合接入学校、医院等公共区域视频镜头2万余路;6、全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工作,安装前端镜头900余个,基础开挖及管线预埋点1500余个。优化了执法办案环境,提升了打击破案能力,保障民生警务服务工作,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
财政处室 |
警务保障处 |
自评总分(分) |
97.2 | |||||||||
部门 联系人 |
邓安芬 |
联系电话 |
15978932333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9254.31 |
23573.79 |
23573.79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一、统筹抓实“打防管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政治大局稳定。(二)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群众安全感。(三)不断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治安防控水平。(四)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提高监管治理能力。二、深化大数据建设和改革强警,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一)全力推进公安大数据建设,努力提升警务工作效能。(二)强力推进改革攻坚行动,不断优化警务体制机制。(三)深入推进民生警务,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打造忠诚清廉公安队伍:(一)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切实筑牢忠诚警魂。(二)始终坚持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三)始终坚持制度管人,不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四)始终坚持从优待警,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
一、统筹抓实“打防管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政治大局稳定。(二)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群众安全感。(三)不断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治安防控水平。(四)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提高监管治理能力。二、深化大数据建设和改革强警,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一)全力推进公安大数据建设,努力提升警务工作效能。(二)强力推进改革攻坚行动,不断优化警务体制机制。(三)深入推进民生警务,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打造忠诚清廉公安队伍:(一)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切实筑牢忠诚警魂。(二)始终坚持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三)始终坚持制度管人,不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四)始终坚持从优待警,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
1.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努力打造铁一般的队伍。全年整改执法不规范案件351件,整改率93.1%;狠抓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局组织开展学习教育990余场次;共为群众办实事2500余件,收到锦旗34面。2.以全力做好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等重要安保工作为中心,切实维护全区大局平稳。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692起1636人次,确保重大群体性案事件“零发生“;加强全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开展27项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民爆物品道路运输护送制度,检查危爆物品单位1087家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36起,进校园讲授法制教育课136场次。3.深入推进各项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年立现行案件1408起,破现行案件420起,移送起诉683人;区局成立反诈骗中心,成功破获电诈案件56起,为92名受害人追回126.24万元被骗金额,打掉诈骗团伙1个,移送起诉140人,成功止付冻结涉案帐户3559个,冻结资金9119.6万元;全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5起,查获吸毒人员247人、强戒79人、移送起诉74人、缴获各类毒品13.5公斤。成功破获了公安部部督案件,历时三年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缴获各类毒品145.7公斤,加大与广东、福建等地禁毒部门沟通联系,强化外流贩毒整治工作。积极构建常态化扫黑除恶体系,今年以来共移诉相关案件犯罪嫌疑人72人,起诉34人。全年抓获网络赌博犯罪嫌疑人45人、移诉36人、判决29人,查扣注册卡2000余张、冻结扣押涉案资金2200余万元。区局会同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和各乡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全年破获森林环保类案件9起、移送起诉17人。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办理身份证数量 |
个 |
= |
55000 |
55000 |
52961 |
96% |
10 |
9.6 |
||||||
签发出国(境)证件 |
个 |
= |
600 |
600 |
569 |
95% |
10 |
9.5 |
||||||
侦办刑事案件数量 |
个 |
= |
2000 |
2000 |
1838 |
92% |
10 |
9.2 |
||||||
办理行政案件数量 |
个 |
= |
2300 |
2300 |
2200 |
96% |
10 |
9.6 |
||||||
命案破案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执法公信力 |
% |
≥ |
95 |
95 |
95 |
98% |
10 |
9.8 |
||||||
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天数 |
天数 |
≥ |
360 |
360 |
356 |
97% |
10 |
9.7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95 |
94 |
98% |
10 |
9.8 |
||||||
群众安全感 |
% |
≥ |
96 |
96 |
97 |
100% |
10 |
10 |
||||||
说明 |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公安基础设施建设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99.4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
财政 处室 |
警务保联处 |
项目 联系人 |
邓安芬 |
联系电话 |
15978932333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371.6 |
1371.6 |
1371.6 |
100% |
10 |
10 | ||||||||||
其中: 区级支出 |
1371.6 |
1371.6 |
1371.6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全面完成业务综合楼建设,完成业务综合楼外围墙等附属工程;2、支付柏家、龙门两个派出所征地相关费用,推动建设工作;3、继续开展三所一队一基地建设前期工作;4、完成东门公安局刑侦大楼维修工作,推刑事技术建设工作;5、按实际需求更新执法执勤车辆。 |
1、全面完成业务综合楼建设,完成业务综合楼外围墙等附属工程;2、支付柏家、龙门两个派出所征地相关费用,推动建设工作;3、继续开展三所一队一基地建设前期工作;4、完成东门公安局刑侦大楼维修工作,推刑事技术建设工作;5、按实际需求更新执法执勤车辆。 |
1、全面完成业务综合楼外围墙等外环境工程;2、更新执法执勤车辆15台;3、推动“雪亮”工程建设工作;4、柏家、龙门派出所前期建设投入720余万;5、继续开展三所一队一基地建设前期工作;6、推动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业务综合楼外环境建设土石方 |
立方米 |
= |
300 |
300 |
300 |
100% |
15 |
15 |
|||||||
龙门、柏家派出完成征地 |
平方米 |
= |
2000 |
2000 |
2000 |
100% |
15 |
15 |
|||||||
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
台 |
= |
15 |
15 |
15 |
100% |
15 |
15 |
|||||||
执法公信力 |
% |
≥ |
95 |
95 |
95 |
98% |
15 |
14.7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95 |
94 |
98% |
15 |
14.7 |
|||||||
群众安全感 |
% |
≥ |
96 |
96 |
97 |
100%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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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2021年度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无上级财政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二)区级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梁平财发【2021】21号),区财政安排财政资金35.94万元,债券资金1255.66万元,其他资金80万元,用于公安业务综合楼外围墙等附属工程、柏家、龙门两个派出所建设征地相关费用、“三所一队一基地”建设前期工作、人民东路刑侦大院业务楼维修及停车场维修、执法勤务车辆购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末,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实际到位资金1371.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35.94万元、一般政府债券资金1255.66万元、其他资金8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支出1371.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中,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落实管理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按项目建设进度筹措调度资金,严格经费使用审批,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业务综合楼外环境建设土石方完成300立方米;龙门、柏家派出完成征地2000平方米;新购执法勤务车辆15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执法公信力达到95%,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8%,体现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群众安全感指标:群众安全感100%,改善机关执法办案环境,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利用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了基本建设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对基本建设程序更加熟悉,项目建设的管理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效益观念有了新的提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我单位接受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金额23,573.79万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4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