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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45322637H/2022-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紫照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发布日期 ] 2022-06-08

重庆市梁平区紫照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2022年耕地保护工作要点》(渝耕保专〔20222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梁委农组〔20222号)和《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报送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有关情况的函》(梁耕保专办〔20221号)要求,经研究,我镇决定建立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现将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长:石世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麒麟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谭  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专武干部

成  员:黄天贵  镇规建环办负责人

        徐浩鑫  镇经发办负责人

        袁永东  镇农服中心主任

        文建国  区规资局柏家管理所所长

二、职责职能

对照耕地保护建设的数量、质量和生态的三大核心要求,现将镇规建环办、镇经发办、镇农服中心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职能明确如下:

(一)镇规建环办负责衔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做好以下工作:

1.宣传和落实全区耕地保护政策。

2.负责对接上级部门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涉及耕地的土地卫片执法的问题移交和处置工作。

3.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与上级部门衔接我镇耕地保护现状和动态,及时做好耕地补充。对口实施好土地复垦等项目实施。

4.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作。

5.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接上级部门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严格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做好本单位实施、监管的建设项目中的耕地保护工作。

(二)镇经发办负责衔接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农业结构调整。严格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禁耕地新开挖鱼塘。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格落实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比例限制,禁止备案少、占用多。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2.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种养殖大户及经营主体在耕地保护方面的责任。探索建立对土地撂荒等浪费土地行为的巡查、监督和查处机制。

3.对接区农业农村委和区乡村振兴局做好坡改梯、旱改水、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相关项目建设。

4.严格落实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划拨工作,优化宅基地布局,尽量使可耕地集中连片,控制农用地(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落实好“一户一宅”。

5.做好本单位实施、监管的建设项目中的耕地保护工作。

(三)镇农服中心负责对接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水利局,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强废弃农膜等处置,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做好农业生产和土壤改良技术指导服务,提高耕地质量。

2.对口做好山坪塘及其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耕地保护工作。

3.对口做好退耕还林等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耕地保护工作。

4.配合做好设施农用地备案。

(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全镇各类违法行为执法权,严厉查处涉及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上级未明确的职能职责由专班研究决定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工作机制

我镇工作专班的工作机构设在镇规建环办,负责对接区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由组长负责定期召集专班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会商研判工作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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