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害防治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规定,以及《梁平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21年)》,结合我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原则
(一)目标任务
2021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使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全镇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加强对重点区域以及重大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对纳入规划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防治,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原则
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全镇2021年地质灾害概况及防灾预案落实情况
(一)2021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1年紫照镇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1、先进村10组刘家沟滑坡;2、青锋社区10组四方坪滑坡;3、先进村12组刘石咀新院子危岩;4、青锋社区3组石桥沟危岩;5、青锋社区7组大花地滑坡;6、青锋社区9组轿子石危岩;7、青锋社区7组刘石咀危岩)。
(二)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2021年紫照镇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了村、组干部培训,提高了干群防灾避灾救灾能力,完善了村组群测群防的防灾网络。
(三)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紫照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存一些问题:一是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制约了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防治资金严重不足;三是广大干部防治工作基本知识水平不高;四是灾害地点多,应急设施不健全。
三、2021年全镇地质灾害预测
1.重点区域预测
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先进村、青锋社区,这些区域可能产生滑坡、塌崩等地质灾害,旧的滑坡区域有可能继续发展。全镇的滑坡、危岩失稳,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灾害将有可能随时发生。
2.重点防范期预测
我镇地质灾害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5--9月)。汛期的连续降雨和暴雨,将会使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增多,并表现有同发性和滞后性。根据近几年来的经验,我镇除自然灾害外,因不合理的人为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日趋增多,如农村的地表引水,修建公路、开山打石、农房修建等对生成地质灾害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应特别注意的是,我镇地质不完全受降雨所诱发,具有不确定性,有时在非汛期也有可能出现地质灾害,尤其危岩崩塌和滑坡最为典型,因此非汛期也不能轻视。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2021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在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土、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 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1.重要村居民区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重要居民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首先要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同时还需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对于目前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体,应注意建立和改善灾害体及周围地表的排水系统,保护坡体植被,及时封闭地表裂缝,加强监测,尽快进行勘察治理和避险搬迁;进一步完善对地质灾害的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和汛后核查制度。
2.重点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全镇主要加强监测预警,开展必要的防治工作,对规模较大、危害大的隐患点应采取排水、充填裂缝等应急措施。
3.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我镇境内机耕道密布,交通干线均受到地质灾害不同程度的威胁。公路两侧大多稳定性较差,汛期变形明显加剧,对所处交通干线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此要在群测群防的基础上,对道路旁的地质灾害设置缓冲带,对滑坡主要采取以排水、减载和护坡为主的防治手段;对危岩崩塌土要采取清除、衬砌和封闭为主的防治手段。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防灾应急预案,并定期检查防灾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二)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1.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检查、汛中排查及汛后核查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同时编制利实施好各灾害点的应急防治方案,每年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作好监测预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处置上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认真总结历年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各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形势,克服麻痹思想,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守纪律,服从指挥,各有关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了解水情、气象、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并认真作好记录。
2.建立应急抢险反应系统
为加强对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对发现的险情和可能出现险情的地方进行应急调查处理。
(三)2021年全镇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针对我镇地质灾害呈现出“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防治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对散布于广大农村的地质灾害点,主要采取搬迁避让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居住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农村居民搬迁避让、建家园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正筹备搬迁的农民,妥善安置过渡房。对严重威胁我镇居民聚居区、重要交通干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方筹集资,实施工程治理。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以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灾预案为基础,加强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以群测群防监测为主的地质灾害预警网络。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适时监测预警,及时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辖区已经发生的和将要发生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为政府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减灾决策和实施及时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3.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工作
镇人民政府将充分利用场镇、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主办宣传专栏、场镇咨询、现场答疑等宣传工具和形式,结合“4·22”地球日、“6·5”环境日专题活动,多形式全方化地向全镇广大干群进行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提高干群的科学防灾水平。
五、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
各村民委员会及镇属各单位,务必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领导责任,并将防灾工作责任进行细化,落实到人和具体岗位。对因忽视安全、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造成灾害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要坚决依法追究行政及法律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地质灾害的治理按“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进行。
(一)镇属名单位、镇机关办所站职责
1.规划自然资源柏家所:①编制全镇2021年地质灾害预案;②对较大及以下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提出防治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实施;③本辖区2021年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和原有地质灾害发生了新的变化或险情的,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填制地质灾害调查表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④为地质灾害区受灾群众选址设计,动员受灾群众转移搬迁,重建家园。
2.镇党政办公室:①及时搜集全镇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报告灾情;②快速准确地向镇政府领导报告灾情,为镇领导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建议意见;③牵头办理政府有关地质灾害抗灾救灾方面的文、会、事;④做好抗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⑤会同镇相关部门提出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意见,送镇领导审批。
3.镇财政所:负责及时筹集调度救灾资令,确保救灾资金,支时足额到位。
4.镇社会事务办:①协助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困难情况;②帮助安排灾民生活;③提出救济粮款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审批;④向区民政局和区救灾办报告灾情。
5.镇经济发展办:①当地质灾害威胁到公路时,有关负责人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②当地质灾害造成公路损毁时,及时制定抢修、疏通方案,迅速恢复交通,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③当地质灾害威胁到水库及水利设施、河堤时,有关负责人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镇镇政府报告。
6.镇卫生院: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发生时,组织医、防疫人员及药品、药械进入灾区,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
7.柏家派出所:①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伞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②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村民委员会职责
1.按照发现灾情主动向下扩大联系和主动向上报告的原则,及时收集地质灾害情况,迅速报镇政府。
2.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逐个建立群测群防组织,落实监测责任人员。
3.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4.协助镇政府组织力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宜。
5.组织灾区群众疏散、转移、搬迁、协助救济灾民和安置无家可归者,确保一方平安。
(三)汛期检查组职责
汛期检查组由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组成,其职责是:
1.加强落实地质灾害体的监测工作。对已布置的监测体要加强监测,作好记录,对变形逐步加剧的灾害体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作好临灾预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大对灾区干群救灾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向当地群众讲解地质灾害观察判别方法,让群众识别灾害前兆,认识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做到提前避灾,减少灾害损失;
3.督促落实地质灾害点的防灾预案。通过汛期检查,将重大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落到实处,完善镇、村、组群测群防体系,现场传授和指导险区群众在紧急情况下的避险方式和撤离避险线路,并将期制成“明白卡”发放到险区群众手中。
4.加强对村民聚居点、重要交通干线及地质灾害危区的地质灾害点的检查。
5.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现场调查,并迅速形成调查报告十报。
六、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程序
1.健全工作责任制度。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认真执行汛期值班、汛前巡查、汛中排查、险情应急处理,及时报告等工作责任制度,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落实防灾预案。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委会要根据防灾预案将各地质灾害点落实到监测责任人,填发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防灾工作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健全完善由镇驻村干部、村主任、组长负责的三级群众群防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健全临灾预报制度,做到监测预警负责人、预定避计地点,预定疏散路线、预定报警信号“四落实”。
3.发生地质灾害的处理。镇党政办、规划自然资源柏家所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或灾情扩大。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启动并实施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4.发生地质灾害的灾情报告。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村组应及时将灾情上报镇党政办和规划自然资源柏家所,镇党政办,规划自然资源柏家所及村建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将受灾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并按照“鉴识要早,损失要小,人命必报”的原则,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灾区人员和抢救财产,进行现场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镇各相关部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时奔赴现场进行灾情调查,并及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灾情报告内容:地质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规模、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谎报、假报。灾情数据未经核实,不得分开报道。灾情的发布以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