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安委会、区减灾委的统一部署,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梁平安委发〔2021〕4号)文件精神,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紫照镇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上旬,在全镇启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以下建成百日行动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松藻煤矿“9·27”、吊水洞煤矿“12·4”、明达镇“1·23”事故教训,认真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整体部署,坚持“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目标,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肃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补齐短板,找准薄弱环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抓住重点难点
镇安委会镇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要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临水临崖、高陡边坡等高危路段防护措施缺失,农村地区非法营运和三轮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问题。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设备工艺落后、动火和检维修管理不严格、运输混乱失管失控、废料处置不规范以及规划不合理、项目准入把关不严等问题。建设施工,着力解决盲目压低造价导致偷工减料、层层转包导致管理失控以及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非煤露天矿山,严防管理粗放和石油天然气钻井、压裂、交叉作业等风险。工贸,盯紧涉粉尘涉爆、高温熔融、冶金煤气、涉氨制冷高危企业,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负荷生产等行为。消防,突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镇结合部、“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持续加强消防安全治理。防汛抗旱,紧盯山洪点多面广、薄弱点治理难、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加强山洪灾害风险点和中小型水库、城镇易涝点隐患整治,加快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围绕新生突发地灾多以及临边临崖临水设施多、发生地质灾害风险高、危害程度大等问题,强化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大型水利设施等重点场所周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掌握风险底数,落实管控措施。森林防火,针对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管理难度大等问题,重点做好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强化林区重要设施登记和日常巡护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哨卡、消防水池、视频监控、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设。
三、坚持目标导向,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一)围绕风险隐患大排查。
把务实开展常态化、规范化风险隐患排查,作为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前提,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的问题。
1. 科学制定排查清单。指导企业完善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根据二季度形势特点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突出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类型、不同管理层级、不同岗位职责的特殊性,督促企业科学制定班组、部门、厂长等各层级隐患排查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分级分类的全员隐患排查。
2. 严格对单开展排查。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务实开展各层级排查人员“应知应会”培训,明确排查重点、熟悉隐患辨识、掌握排查规范。矿山、重大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工贸“四涉一有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多发易发企业,要突出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及重大变化、特殊气候、危险作业等情况下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3. 全面开展“走山走水”普查。全面启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组织开展“走山走水”灾害排查,加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汛前综合检查,强化江河水库、城镇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涉水旅游景区隐患排查,深入开展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重点区域1:10000精细化调查,加强既有和新生地质灾害点风险排查,加强重要时段和特殊气候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二)紧盯问题隐患大整治。
要紧紧围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办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隐患不消除不放手。
1. 严格“五落实”。落实整治责任,健全隐患治理责任制,明确整治人、验收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岗位、落到人头。落实整治措施,科学合理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分化细化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整治资金,将治理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依法依规列支,不得克扣挪用,确保隐患治理费用充足、资金到位。落实整治时限,根据隐患类别,明确治理时限,细化时间点、项目图,实现闭环管理。落实防范预案,科学合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有效防范整治期间事故发生。
2. 强化“三要求”。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和恢复运行。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要组建技术团队强化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监督,没有条件的要与专业技术机构签订协议、加强合作,杜绝不懂不会、盲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3. 突出重点灾害防治。坚持“谁管护谁经营谁负责”,水库、电站、堤防、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以及水利工程、在建涉水工程、交通综合枢纽、山洪灾害易发区、林区等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经营管护对象的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明确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责任人,及时整治并上报各类灾害风险隐患。
(三)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大执法。
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
1. 实施“全覆盖”监管。将务实开展检查执法,作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在重点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扩宽举报方法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依法公开调查处理结果,营造打击安全违法行为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 坚持“三部曲”执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务实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由于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对各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实施月统计、月报告、月通报,并将监管执法绩效纳入年度考核,所以个单位要认真开展执法工作,务实执法、及时履职,仔细填报执法情况。
3. 落实“三严格”要求。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依法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一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四、组织机构
为了认真组织开展好百日行动活动,我镇组建成立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石世文 紫照镇镇长
副组长: 胡显胜 紫照镇副镇长,分管安全工作
成 员: 紫照镇各行业分管领导,镇属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由应急办主任刘和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开展,应急办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日常开展工作的工作人员。
五、百日行动活动具体规划
(一)此次百日行动活动分为自查自改、督促检查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1.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6月10日)
2.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7月30日)
3.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阶段。(7月31日-8月15日)
(二)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坚持“隐患排查零死角、整治整改零容忍、严管重罚零放过”,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消除的要彻底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要有效的控制,强管理、多检查、勤记录,确保闭环管理。
(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标语、会议、QQ群、微信群等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多频次的宣传发动。
(四)特种、特殊工作人员要确保全部持证上岗,普通工种作业人员要多培训,多教育,加大对新工人的培训力度,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坚决杜绝违章现象发生,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避免轻伤事故和机械事故的发生。
(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其岗位责任制,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生产体系。
六、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区域和工作进行重点盯防、重点监控,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村级安全自主管理,落实镇村和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突出“三违”行为整改。
(一)消防。一是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为重点。我镇的学校幼儿园,农家乐餐饮住宿,餐饮店,卫生院,敬老院,各超市、食品加工等小作坊、汽车修理店、废旧回收点、烟花爆竹销售店等五小场所是我镇此次活动的检查重点。二是森林防火为重点。以村为主体做好日常宣传和教育,入山路口要设立警示标示、标牌。三是群众用火用电用气为重点。各村在做好日常检查和宣传的同时,要重点对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的监管,杜绝因火灾发生死亡事故的发生。
1.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应急办,责任人:刘和平
2.农家乐餐饮住宿: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应急办,所在村,责任人:刘和平及相关村居委会负责人。
3.各超市、食品加工等小作坊、汽车修理店、废旧回收点、餐饮店: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应急办,责任人:刘和平。
4.烟花爆竹销售店: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应急办,责任人:刘和平。
5.森林防火: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委会,责任人:袁永东及相关村居委会负责人。
6.群众用电用火用气: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镇应急办,各村居委会,责任人:刘和平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以下责任人为部门及单位负责人,不再罗列)
(二)道路交通运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治理;查处酒后驾车、毒驾、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面包车、摩托车等黑车非法营运,查出电动三轮、两轮车载人、不带头盔等行为。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完善防护栏等道路安保设施;开展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整顿和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劝导站工作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宣传、隐患排查工作。
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镇交安办,柏家派出所,福禄交巡警及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及其劝导站。
(三)水利和地质灾害。防范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特别是对病险水库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
牵头领导:黄麒麟,责任单位:柏家国土所、柏家水管站、紫照镇村建管理环保办,各村居委会。
(四)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水电工程建设工地、道路施工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坍塌措施,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施工现场电、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牵头领导:黄麒麟,责任单位:紫照镇村建管理环保办,柏家国土所,相关村居委会。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油库等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生产和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的非法违规情况。农药、油漆销售网点储存、运输安全管理情况。
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镇应急办,相关村居委会。
(六)燃气安全。开展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检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气管网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完好情况,管道定期检测,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情况,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情况,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强化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管理。严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定期组织对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安全评价,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对燃气管网设施保护范围内市政、建筑、拆迁等施工作业行为的管理,落实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措施,保障安全运行。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清除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确保管线运行安全。
牵头领导:温学苑,镇经发办,燃气企业,各村居委会。
(七)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
牵头领导:温学苑,责任单位:镇党政办、柏家供电,各村。
(八)学校安全。以防坍塌、踩踏、地质灾害、食品等事故为重点,学校楼房安全、寄宿制学校和学生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中小学危房整治,校车安全管理,开设安全知识课,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行动申报审批制度。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建设。
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镇应急办,紫照镇小学。
(九)医疗卫生行业。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救护车辆安全管理等。
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卫生院。
(十)公众聚集场所大型行动安全。严格审批制度,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大型集会行动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胡显胜,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综治办,柏家派出所、主办单位。
七、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的原则,
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抓安全的群治体系,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增强广大干部村民的安全敏锐性,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把活动安安全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