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严厉打击整治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整治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动方案的通知》(梁平安办发〔2021〕26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查处打击整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等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安全问题,深入研判各环节安全风险,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紫照镇成立全镇打击整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等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镇长石世文任组长,镇副镇长胡显胜、柏家派出所所长曾伟、柏家市场监管所曾金任副组长,镇平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打击整治办公室负责全镇打击整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等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由平安办主任刘和平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8月25日,为期6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开展动员部署,集中力量对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运输销售等情况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治。
第二阶段为依法查处、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7月25日)。根据排查情况,逐一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措施时限和具体工作任务,切实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打击整治成效。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对本辖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职责分工及具体措施
镇平安办:负责统筹协调,承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严肃查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重点案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移交案件线索;督导督查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度及实效。
镇经发办:负责排查工业企业中是否有使用钢丝棉的情况;按照职责配合查处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柏家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无照销售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按职责配合查处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的情况。
柏家派出所:负责查处违法运输、燃放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要加大对违法运输、燃放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迅速组织核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部门;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部门。
镇道安办:负责开展全镇公路执法检查;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的运输违法行为;强化物流企业的培训教育,禁止非法运输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的行为。
梁平邮政紫照分公司:依法查处邮政、快递企业违规收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问题;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认真摸排检查,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反应行动,抓紧动员部署,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实效。
(二)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利用院坝会、赶集日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科普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行为。利用好村(社区)的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