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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45322637H/2020-000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紫照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重庆市梁平区紫照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照镇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紫照镇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方案》(梁平林发〔2020〕18号)的通知精神,抓实“清明”、“五一”、农业生产、持续高火险天气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我镇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紫照镇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梁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坚持以生态建设为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确保我镇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不出现火灾、火险,为生态紫照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行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5月10日,开展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

(一)落实防火责任(2月底前)。

1.根据《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成立紫照镇森林防火春季森林火灾预防领导小组。组长:石世文,副组长:罗正平,成员:袁永东、刘和平、徐浩鑫、黄功万、吕小川、熊书凡、毛国文、范正祥、陈圣伟等。

2.层层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镇与护林员及特殊人群和坟主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办法落实防火责任。

(二)严管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自即日起至5月10日)。自即日起至5月10日,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及火灾隐患大排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自即日起至5月10日)。

以开展森林防火人人知晓行动为契机,召开院坝会宣传,发放森林防火知识手册,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做到林区路口有警示标牌、林区道路沿线有标语,此次共悬挂防火宣传标语20幅。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自即日起至5月10日)。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村社区组建15-30人以上扑火应急队伍,并组织一次实地演练。清点并补足扑火物资储备。每个护林员配备袖章和一个宣传扩音器,并维修好扑火器具。

(五)做好值班备勤(自即日起至5月10日)。

坚持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做到有火必报,确保火情的及时处置。如有火情发生,相关领导和应急队伍必须快速到岗到位,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督促检查。为确保森林防火春季平安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镇政府将采取听、问、查的方式,检查各村、社区森林防火责任落实、防火责任书签订,森林防火宣传、巡山守卡护林人员是否到位,火源管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火灾扑救准备和值班备勤,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联系镇政府,联系电话:53316221。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各村社区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春季平安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按照镇行动方案,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扑救演练、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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