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紫照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0.4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0.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2.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0.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4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2万元,比2023年增加0.4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0.42万元。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暂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2024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钟琬益 联系方式:023-5331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