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照镇2021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0月28日在紫照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紫照镇财政办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紫照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保”和“六稳”工作,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兜牢“三保”底线,扎实推进改革创新,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聚力增效,截至目前全镇财政运行趋于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1年全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2021年全镇财政总收入176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4万元。全年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实现979.8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994.9万元减少15.03万元,降低1.51%;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含政府基金预算)实现782.6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389.43万元增加393.19万元,增加100.97%。
2.财政支出情况
2021年全镇财政总支出1815.4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万元;
(2)国防支出2.4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2.76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27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14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68.71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45.19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27.1万元;
(9)农林水支出487.29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79.56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5万元;
(13)其他支出1.54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财政总收入1762.4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99万元,财政总支出1815.4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2021年财政工作回顾
1.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力度
一是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财力用于新增重点支出和改善民生。二是以“六稳”、“六保”为出发点,统筹安排社会事业发展资金,保证农林、文化、卫生等多方面协同发展。三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支持全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
2.抓实民生工程,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继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生宣传。二是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包括“四好农村路”扩面延伸、农村危房改造、卫生厕所改造、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等。三是加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有力助推乡村振兴。
3.加强绩效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着力提高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监管力度。二是完善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工作效率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强化内控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2022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2022年我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政策,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而促进辖区内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结合上述指导思想,现将2022年财政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我镇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117.03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117.03万元。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24万元;
2.国防支出4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1.07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92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8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29.27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73.15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
9.农林水支出196.53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9.56万元。
三、2022年财政工作思路
(一)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提高保障水平
紧紧围绕财政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监管体系。三是切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严守“三保”底线,努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着力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2022年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建立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库,完善民生工程决策机制,不断增强民生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系统性。切实做好民生工程后续管养,使之永续发挥效益。同时做好补助补偿类项目按时有序发放,充分发挥财政社会保障职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绩效管理
继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和绩效评审各项措施,健全财政监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加强财政监督,逐步健全覆盖财政日常管理、资金走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特别是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为实施乡村振兴,深化农村改革发挥财政应有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