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紫照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政府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地区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镇设置行政单位1个(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5个(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综合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农村经营管理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管理、自治组织建设、物业管理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
(6)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
2.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文化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时政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科普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2)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3)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灾害防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的服务保障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依法授权或委托由乡镇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职责。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且无纳入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梁委办﹝2019﹞35号、梁委编委发﹝2019﹞47号文件,关于优化乡镇机构改革及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的文件,新成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两个事业单位,撤销财政所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815.47万元,支出总计1,815.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14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年初有结转和结余,年中追加扶贫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工程资金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76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15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扶贫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工程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2.4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99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81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13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年初有结转和结余,年中追加扶贫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工程资金等。其中:基本支出825.24万元,占45.5%;项目支出990.23万元,占54.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全部竣工完成,支付进度达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5.4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1.14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扶贫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工程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98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73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扶贫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工程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9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98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3.73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扶贫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工程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全部竣工完成,支付进度达1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01万元,占3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12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调入职工3名以及人员工资提标促使人员经费增加。
(2)国防支出2.4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0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和进藏进疆服役义务兵奖励金2.4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2.76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交通劝导员补助经费、禁毒社工补助经费、综治网格工作经费和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员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27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5.14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81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增加桂香村便民服务中心维修改造资金、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资金、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高龄津贴、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项目资金等。
(6)卫生健康支出68.71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0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增加厕所革命专项资金、卫健委帮扶桂香村医疗服务项目、疫情防控经费等。
(7)节能环保支出145.19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19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水污染防治工程资金、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等。
(8)农林水支出487.29万元,占2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37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追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防返贫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等。
(9)交通运输支出79.56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2021年安保工程公路安全防护专项资金等。
(10)住房保障支出27.0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50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5.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71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调入职工3名以及人员工资提标促使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7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3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公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84万元,下降7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安排减少。本年支出2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84万元,下降77.7%,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项目安排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7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9万元,主要用于区内机要应急、综合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7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32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减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68.6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
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
自评总分(分) |
100 |
业务主管部门 |
紫照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及电话 |
53316206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得分 (分) |
0 |
68.68 |
68.68 |
100% |
10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1.落实就业补助资金。
2.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
1.落实就业补助资金。
2.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公益性岗位人数 |
人 |
28 |
28 |
100% |
20 |
20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率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 |
% |
85 |
85 |
100% |
30 |
30 |
对就业困难人员产生可持续影响 |
% |
90 |
90 |
100% |
10 |
10 |
提升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满意度 |
% |
80 |
85 |
100% |
10 |
10 |
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区级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68.68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全年需进一步解决全镇就业困难状况,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及就业补助资金。
(2)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a.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68.68万元。
b.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实际总支出为68.68万元,用于解决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及保险等。
c.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1年全年公益性岗位28人,完成补贴发放率100%,公益性岗位满意度达到85%。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维
联系电话:5331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