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桂城区某施工场地,雾炮正喷洒着高压水雾同步进行降尘作业。
梁平网讯(文/图 记者 吴 平)2018年6月21日至7月10日,重庆市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开展了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对督察组反馈的“扬尘污染”问题,我区进行了专项整改。
该问题的整改进度如何?近日,记者走进我区一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只见挖掘机来回穿梭进行着土石方开挖施工,雾炮正喷洒着高压水雾同步进行降尘作业,施工现场进出口,渣土转运车有序经过清洗池,扬尘污染得以有效控制。
加强监管
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督察组在检查建筑工地施工时发现“腾达·学府雅苑土石方平场项目开挖未落实建筑施工控制措施‘十项措施’,运渣车冒装、撒漏、未及时冲洗”等问题。
针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立即到现场核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我们对该项目违反扬尘控制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重处,罚款9万元,并责令施工单位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对项目施工道路进行冲洗,派专人管理运渣车,严禁运渣车冒装。”区住房城乡建委安监科科长谢政说,还要求施工单位对非作业区域的裸土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有挖掘机作业必须同时采用雾炮降尘施工。
此外,区住房城乡建委还要求全区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控制措施落实现场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烟尘控制、运输车辆管理、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高空垃圾处理、易扬尘物质处置等规定进行建筑施工,并对全区进入基本建设程序的在建工程项目加大了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扬尘等各项环保措施严格落实。
同时,区住房城乡建委通过对建设项目加强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把关、过程中监管处罚力度等措施,严把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力度。2018年5月至12月,我区对在建项目进行扬尘控制简易处罚12件,罚款1.18万元;一般行政处罚11件,罚款57万元。
过程把控
创建5条扬尘示范道路
在督察组集中督察过程中,还发现我区存在“部分道路扬尘未得到很好的控制”问题。为此,我区制定了《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确保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我们以城区主次干线公路为重点,采取抓重点、攻难点,通过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城区所有清运沙石、土方、石子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加强了监管,要求车辆采取盖篷布、箱式运输等密闭措施,防治抛洒扬尘污染。”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在执法过程中,严厉查处车辆超载、未采取防护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造成道路扬撒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此加强扬尘污染过程把控。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区严格实行建筑渣土准运审批制度。按照《梁平区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要求,为具备条件的建设施工项目或货运车辆办理《建筑渣土准运证》,并规划运输线路。
同时,区城管局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对出入城区的带泥和冒装车辆日常检查工作,对运渣及运料车带泥上路、冒装洒漏的行为严管重罚,对产生污染源的单位或个人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杜绝扬尘重大污染源。
2018年,我区共办理《建筑渣土运输准运证》691个,创建“碧桂路、桂东路、月桂路、银桂路、丹桂大道”5条扬尘示范道路,并以其为重点,对出入城区的带泥上路、冒装撒漏、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进行定期设点检查,检查2906车次,责令带泥车辆整改50车次,责令清扫污染路面1000余平方米。
联合执法
建立扬尘防控长效机制
城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是当前城市污染防治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确保“扬尘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还强化了部门协调,建立了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在具体实施上,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进行源头把控,加强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查、建设中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性规定。区城管执法支队与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合审批、核发渣土准运证,严格审定运输时间、路线、倾倒地点,并在城区重要路口、节点设置检查点,严查上路运渣及运料车,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投诉和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予以及时查处、核实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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