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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实施常态化管理

日期: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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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景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开展移动巡逻。

4月7日,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景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劝导市民不要踩踏草坪。

梁平网讯(文/图 记者 熊 伟)“小朋友,请不要踩踏草坪、不要到湖边玩耍。”4月7日,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内,景区管理处工作人员正在劝导市民保护环境,共同营造“保护湿地、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为维护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良好的公共秩序,共同营造景区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由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整合成立了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景区管理处,对景区实施常态化管理。

据悉,目前,该机构有工作人员28人,在每日7点至22点,以人员布点和移动巡逻的方式对市民在景区踩踏草坪、用火、垂钓、湖边玩水、机动车辆进入景区等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开展湖面日常清漂,并在节假日期间抽调区林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增加值班力量。值班期间工作人员均吃住在现场,确保工作不断档。

“作为我区城市湿地公园,前来景区休闲游玩的市民越来越多。工作开展以来,绝大部分市民积极配合工作,景区秩序大为好转。”景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唐宏呼吁广大市民,要做一位有素质的市民,树立保护湿地的意识,共建梁平形象品牌。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市民在景区严禁从事以下活动:

一、除自行车、婴儿车、残疾人推车及治安车、应急抢险工程车等特殊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入园。

二、携带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等入园;在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明火烧烤等行为。

三、攀折花草树木,践踏园内植被、景观以及攀爬、损坏、偷盗各类公共设施;在湿地公园范围随意堆放物料,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开垦、填埋或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

四、乱贴乱画、乱刻乱挂、乱丢乱扔、乱摆乱设;擅自宿营、兜售物品、张贴散发宣传广告;随地吐痰、便溺。

五、在湖内洗物、戏水、垂钓、游泳、携带宠物入园,非公园游船或未经批准的水上载人工具在公园水域行驶。

六、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

七、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入外来物种。

八、私自使用话筒、喇叭或进行其他边界噪声值超过国家规定的各类活动。

九、其他破坏湿地及生态功能的活动。

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景区管理处将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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