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医疗药品及用品监管调控力度 严禁哄抬物价 拒绝盲目囤药
十二月十三日,梁山街道某药店,执法人员在检查药品相关信息。
梁平日报讯 (文/图 记者 王小玉)随着防疫措施的不断优化,市民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前往药店购药的市民明显增多,有的甚至对照网传药物清单进行囤药。针对这一现象,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及用品监管调控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防止“买药贵”,并提醒广大市民根据自身情况或医嘱理性购买,做到科学用药。
12月13日,区市场监管局梁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店进行专项检查,了解近期退烧药、感冒药以及抗原检测试剂的销售情况,重点检查药品价格标签、合法资质、供货渠道等;并向药店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目前,我区‘四类’药品及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备货充足,除个别药品(如连花清瘟胶囊)出现短暂缺货现象以外,其他同类药品供应完全可以满足群众需求。市民可根据个人实际购买少量短期、日常急需备用感冒类药物,但不建议长期大量、非理性的囤药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线下购药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购买,线上购药则要选择具备网络销售药品资质的正规平台,并查看商家详情,避免个人交易。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发动区内各药械经营企业广开渠道购进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N95口罩等,竭尽全力保障我区医疗防疫物资供应;以及进一步强化对涉疫物资购进、储存和销售环节的管控,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质量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药品时应当认准具有“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不要将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要认真查看药品包装标签有关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信息是否齐全,并按说明书标示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避免服用变质、过期药品;要按医嘱或说明书标示的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正常用法用量使用合格药品后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要及时停药,如仍有不适请及时就医;要加强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的良好习惯,尽可能保证睡眠充足、适当运动和营养均衡饮食,增强自身免疫力。
此外,请保管好购药小票或网络购药凭证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如遇相关问题或纠纷,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联系属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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