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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的通知

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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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府办发〔2021〕88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0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全区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的重要意义

政务公开专区是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场所。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助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政务公开渠道分散、公开内容繁杂、群众获取不便等问题,有利于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提供更便捷、更集中、更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不断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二、科学合理规划,积极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一)建设范围。

1.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包含区行政服务中心、33个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2.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包含区图书馆、24小时图书馆、少儿图书馆

3.10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包含全区所有74个社区、26个公路沿线及重点村。

(二)建设内容。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分为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等4个功能区。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分为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2个功能区。

1.自助查询区。提供自助查询设备,方便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

2.资料阅览区。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指南、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资料,方便群众通过复印、拍照、原文查阅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3.申请接收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样表,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务公开工作建议意见。

4.政策咨询区。依托政策咨询问答库,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三)建设要求。

1.资源集约,避免浪费。按照“分区合理、风格统一、便民实用”的原则,各单位充分整合现有场所和信息化资源,自行负责配置本单位政务公开专区所需要的台式电脑、打印机、资料架(柜)及必要桌椅、纸笔等设备,合理确定空间布局,切忌搞形式主义。

2.标准统一,规范管理。政务公开专区统一命名为“政务公开专区”,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制作标识标牌(包含“政务公开专区”标牌、各功能区标识牌),并分发至各单位,实行标准化服务,做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设施、统一管理。全力推行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场所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标准规范一致。

3.突出定位,特色发展。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充分发挥各功能区作用,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丰富政务公开专区内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互动交流体验,积极建设彰显本部门、本单位特色,既实用又新颖的政务公开专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获得感。

(四)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0日前,全面建成各级政务公开专区。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建立起协作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同时做好资料阅览区的电子档资料准备和“政策咨询库”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区档案局负责档案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区政务服务办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并对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行指导;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单位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机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政务公开专区规范运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建议意见等事项信息登记、数据分析,为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已公开现行文件移交工作的通知》(渝办〔2010〕85号),确保20类属于移交范围的已公开现行文件及时汇集到区档案馆。

(三)强化工作保障。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各单位负责组织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各政务公开专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专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应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能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准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申请和政策咨询。

(四)强化督促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将强化日常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区所有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对未按要求建设或推进不力、服务质量不高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并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梁平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梁平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名称

建设内容

服务要求

实现功能

工作要求

备注

一、自助查询区

1.设置标识牌“自助查询区”。

2.配备不少于1台触摸查询一体机或1台台式电脑及1台打印机。触摸查询一体机、台式电脑需接入区政府门户网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服务(渝快办)、电子便民地图等集成入口。

必须保证网络畅通和查询设备、打印设备正常使用。

对群众自助查询提供必要引导和帮助。

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查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1.所有单位政务公开专区电脑浏览器的首页均设置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lp.gov.cn/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浏览器收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器收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4.政务服务(渝快办):浏览器收藏愉快办(梁平区)网页https://zwykb.cq.gov.cn/qxzz/lpq/

经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可以按照标准收取复印、打印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准应在现场公开。未经核定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料阅览区

1.设置标识牌“资料阅览区”。

2.配置资料架(柜)及必要桌椅、纸笔等设备。

3.提供政策汇编、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公报、市政府公报、政务公开制度汇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料。

提供的政府信息资料,要以需求为导向,聚焦民生实事,提供更多利企便民的“干货”,并做到更新及时,摆放有序,便于查找。

及时补充纸笔等文具,为群众复印、抄写提供便利。除办事指南外,原则上不得将资料原本带离。

线下查阅政府信息,查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1. 政策汇编:由各单位自行收集并整理归档放置全区所有政策资料,重点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政策资料,如: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

2. 政府工作报告:各单位应当每年在区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打印并归档放置。

3. 国务院公报、市政府公报:各单位应当每个月在国务院http://www.gov.cn/gongbao/2021/issue_9386.htm及市政府网站http://www.cq.gov.cn/zwgk/zfxxgkml/zfgb/下载最新公报,自行打印并归档放置。

4. 政务公开制度汇编:各单位应当在制度文件下发10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打印并归档放置。

5.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单位应当自行打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归档放置。﹝(村(社)打印所属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6.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各单位需要打印并归档放置《重庆市梁平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梁平府发〔2020〕19号),还需要打印并归档放置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7. 办事指南:由各单位自行打印归档放置本单位各项事务的办事指南。

三、申请接收区

1.设置标识牌“申请接收区”。

2.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A4打印20份以上)及样表(A4打印2份,覆膜),区政府及其部门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及接收地址(A4打印2份,覆膜)。

3.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建议表(空白表)。

4.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接收申请人向区政府及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接收申请人向本乡镇(街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建议,申请人向其他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建议的,应当引导申请人通过该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的渠道递交。

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工指导。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并于接收当日转交被申请单位办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建议登记台账。

接收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接收群众提出的政务公开意见建议。

1.各单位按要求自行打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样表。

2.所有单位均需要打印区政府及其部门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及接收地址汇总表。

3.按照《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20〕65号)》工作要求,严格做好申请人的依申请工作答复工作。

务必于接收当日转交被申请单位办理。

四、政策咨询区

1.设置标识牌“政策咨询区”。

2.设置政策咨询窗口或政策咨询台,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3.建立政策咨询登记、交办、回复台账。

优先通过政策咨询问答库搜索匹配答复内容,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建立台账,及时交办政策制定单位提供答复内容,并由政策制定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答复咨询人。不属于本区、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引导咨询人向有关单位咨询,能提供联系方式的,尽量提供联系方式。

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注:1.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包含区行政服务中心、33个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需建设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4个功能区,设置政务公开专区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5个标识牌。

2.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和10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需建设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2个功能区,设置“政务公开专区”、“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3个标识牌。

3.各乡镇(街道)负责指导本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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