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缴费标准按本单位缴费基数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享受待遇:(1)生育生活津贴;(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注: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其职工按规定补发生育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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