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如何申请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
答 (一)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人工繁育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由区县(自治县)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无证猎捕、无合法来源的野生动物。终止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活动的,应当提前两个月向批准机关办理终止手续,并按照规定妥善处理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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