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坚持家长自愿原则,提供延时保育服务。根据市、区《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区幼儿园延时保育服务收费标准为7.00元/生·次,半小时内免费,按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