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开展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 问:申报该项资金需满足什么条件?
- 答:申报单位基本条件:(1)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高竹新区产业项目可自主选择申报川渝两省市产业扶持政策、奖补资金。(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3)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4)申报项目须在申报截止日前30个月内开始实施(特定项目实施期见附件2《申报指南》)。(5)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含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查实以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三年内不得申报,超期未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事前补助类项目(系统将自动屏蔽)。
分类项目申报条件: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申报项目,投资额条件放宽至50%;除领军(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外,其余企业(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免申即享项目不占限制个数指标);加氢站、充电桩等中央资金项目可不受个数限制。
- 问:要怎么申报?
- 答: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3月10日,特定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31日,详见附件2《申报指南》。申报单位通过市经济信息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zxzjsb.jjxxw.cq.gov.cn/,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1)注册登录。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注册后登录,操作手册在“技术服务”栏目中下载查看。(2)在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指引,逐一填报相应数据及上传资料,“一键生成”申报书,无需另行提交电子及纸质申报书。不再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仅需提供票据清单,相关票据清单内容可直接从税务开票系统导出并按格式完成汇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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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开展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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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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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信息委
2025-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