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申请临时用地?
答:临时用地单位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者地质勘查批准文件、勘查许可证等项目依据文件,临时用地申请表,勘测定界成果(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细分至详细用途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界址点txt坐标成果),土地权属资料,土地利用现状照片,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及其审查意见书,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凭证及使用监管协议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向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申请时应当明确临时用地详细用途及其具体位置。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临时用地单位可以分阶段、分批次申请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单位应当为项目法人或者地质勘查批准文件、勘查许可证等确定的主体单位。铁路、高速公路等市级以上重点线性工程的临时用地,项目法人可以书面委托施工单位代办临时用地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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