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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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17〕2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重庆市梁平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小型水利工程正常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农田水利条例》《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小型水利工程是指:已成的小型水库、山坪塘、渠道、石河堰、引水堰、泵站、蓄水池、堤防等具有公益性的水利工程。

第三条  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各工程权属、管理单位和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共同筹集,逐步实现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理良性循环。

第四条  区水务局是专项资金使用主管部门,要建立区级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专项资金筹集、专项资金使用与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区级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参与专项资金使用安排审查。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原则。

(一)合理使用原则。本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和发挥工程效益急需整治的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

(二)专款专用原则。本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我区已建成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区级报账原则。经费报销实行区级报账制,即按下达的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合同及报账申请书进行报账。

(四)实事求是原则。在专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管理中,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  专项资金筹集

 

第六条  专项资金来源。本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统筹安排和各工程权属及运行管理单位自筹组成。

第七条  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及实际所需经费进行初步测算,目前全区各类小型水利工程每年需维修养护经费1593万元,其中:申请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统筹安排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500万元,水利工程权属及管理单位自筹593万元。

 

第三章  申报、审核和使用管理

 

第八条  专项资金使用申报。每年12月31日前由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情况测算次年度维修养护费用,向区水务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各乡镇(街道)向区水务局提交的资金申报文件。

(二)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和费用测算书。

(三)工程权属、管理单位的上一年度专项资金收入及维修养护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工程管理机制及效益情况。

各乡镇(街道)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专项资金使用审核。区水务局在收到各乡镇(街道)的专项资金申请资料后,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各乡镇(街道)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以及资料的完整性。

(二)各乡镇(街道)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情况,包括是否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管护机制等。

(三)各乡镇(街道)申报项目的小型水利工程的数量、规模以及运行现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况核减或取消区级专项资金安排:

1.申报资料不齐全的。

2.上年度资金使用不规范,发生挪用、截留、挤占等现象的。

3.工程权属、管理单位未筹集维修养护资金的。

4.维修养护进度慢,质量不合格等其它行为的。

被核减或取消区级专项资金后,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由工程权属、管理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条  专项资金的划拨。经审批同意的项目,完工并经区级验收合格后,工程建设单位向区水务局申请划拨资金并填写报账申请书。经工程权属及管理单位、辖区所在水利片站、乡镇(街道)、区水务局和区财政局分别审签后,在审批的资金总额内,据实拨付资金。

 

第四章  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区水务局、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瞒报、骗取专项资金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将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该乡镇(街道)年度水利工程考核为不合格。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区水务局会同区财政局每年对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其结果作为次年资金安排补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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