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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4〕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1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6号)要求,结合梁平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建村、实乡、强区”总体思路,推动我区全面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优质、贴近群众、治理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到2027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布局。

1.夯实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优化村卫生室设置,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对临近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以及短期内缺少合格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可以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全覆盖。强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27年,全区建成甲级乡镇卫生院12个,打造2个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布局,到2027年,每个建制街道或每3万—10万人规划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社区外,其他社区原则上每0.8万—2万人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发展社区医院,到2027年,建成2个社区医院。(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

2.完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统筹区级医院规划布局,到2027年,重点办好1—2个区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建设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规范化妇幼保健机构,建成2所三级医院。完善区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促进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3.推进区级优质医疗资源适度扩容和均衡布局。在合理控制医院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区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合作共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区疾控中心为骨干,区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加快推进区疾控中心等级创建,到2027年,区疾控中心建成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托区级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感染性疾病病区,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全覆盖。依托市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完善梁平区传染病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按照平战结合模式,完善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强背囊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到2027年,区精神卫生中心成功建成标准化二级精神卫生中心。(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强化内涵,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5.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推进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7年,力争建成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医疗中心)1个、市级重点慢性病防治中心1家。加快重点学科专科分类建设,优先发展市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科和公共卫生重点专科。积极参加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专项,着力建设高峰高原学科,在现有重点学科中遴选一批优势学科,加强内涵和质量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

6.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健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人才培育机制。以“输血、造血、活血、献血”四位一体工作法为引领,升级“上挂下派”工作机制,搭建育才成才平台。开放视野引才聚智,聚焦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和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充分利用国家、市(区)人才政策和措施,引进医学高端人才,到2027年,引进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100人,培养市级名中医2名。采取定向培养、紧缺人才招聘等形式,加强基层适用人才培养。到202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3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4人,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1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

7.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强化全区医疗机构基础质量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三年行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区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巩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管理,提升门(急)诊、日间医疗、手术质量安全,提高急难危重症救治能力,提高电子病历分级评价等级。深化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改革,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药品使用智能监测,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快推行区域处方前置审核,实现区医共体统一药学服务,扩大药品衔接范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8.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推动高水平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疾病预防和临床需求为牵引开展医学科技创新。聚焦重大慢性疾病、中医药传承创新、生物医药创新产品研制等开展技术攻关。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政产学研医”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

(三)创新模式,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群众获得感。

9.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深化紧密型区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医共体“医通、财通、人通”改革,引导医共体内优质资源下沉。推进区域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中心建设。持续深化“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逐步推行县乡一体化管理。对医共体建设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医共体牵头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激励约束。发展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扩大优质专科资源辐射面,重点建立“科对科”协作机制,有效提高区级医院和基层医院诊疗水平。健全区县域巡回医疗、派驻服务工作机制,逐步扩大“潮汐式”医疗援助覆盖面。(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10.健全家庭医生制度。完善家庭医生签约运行机制,引导医共体内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生参加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开展“智慧家医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慢病管理等服务,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推进个性化服务包签约,提升签约居民感受度,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到2027年,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81%。拓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范围,按照“一人一档一属地”原则,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涵盖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信息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逐步向居民开放,引导其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11.促进医养结合。完善医养结合服务,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一级和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或护理院(中心),到2027年,设立1所护理院(中心)。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到2027年,老年医学科设立比例不低于70%。推动居家社区医养服务,实施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建、扩建或新建一批乡镇(社区)医养中心或康养中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12.加强防治结合。健全医防协同机制,推进区疾控中心和医共体协同发展,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升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对本辖区内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3.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到2027年,精品中医馆、示范中医馆达标率分别为20%、10%。持续建设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区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实施“中医药良方妙技寻宝行动”,推动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广泛应用。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保护传承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养生保健方法。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课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

14.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验。促进服务连续性,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病联合门诊,落实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流转制度。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采用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MDT)。提升服务便捷性,提高预约诊疗比例,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简化退费流程。鼓励有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延长诊疗和疫苗接种门诊时间。推行“渝康健”便民服务,探索“就医一件事”,推进“云医院”建设,推广“出生一件事”、药品零售集中配送流转、企业职业健康管家等服务。持续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加快推进和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等15个市相邻地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增强服务舒适性,持续推进“美丽医院”“智慧医院”“五心”妇幼保健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公安局)

(四)整体智治,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能力。

15.加快数字健康建设。构建梁平区卫生健康综合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区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信息系统,赋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医保、卫生专网等网络资源整合,依托重庆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全市范围内数据共享交换。按照多跨协同、高频使用、惠民有感原则,积极推进数字健康应用场景开发和应用,数字化重塑卫生健康服务流程,打造数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新模式。推动数字健康协同管理,构建跨部门卫生健康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疾病预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应用系统数据集成和业务协同。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推动区域卫生健康治理向整体智治和高效协同转变。(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区大数据发展局)

16.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医院运行管理机制,完善院内规章制度,发挥“专家治院”作用,推动数字化转型,完善后勤管理,培育医院文化,加快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健全医院绩效评价机制,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有关指标的权重,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7.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在区中医医院开展清廉医院建设试点示范,健全防治腐败制度,建立行业源头治理体系,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清廉品牌。加强医疗卫生法治建设,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专兼职法务人员,加强对全体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提升全员法治意识。规范社会办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社会办医依法执业,规范社会办医宣传行为。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五)协同联动,提高医疗卫生治理效能。

18.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保障公共卫生投入,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19.深化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市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按要求及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工作。严格执行“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贯彻落实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医保政策。按市级要求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按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分组方案。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20.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推动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完善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简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程序。深化卫生专业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等各类人才职称晋升配套政策,强化用人单位人才发展主体责任,建立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发展指数。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及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允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自主开展有偿社会服务,取得的事业收入可作为超额绩效的经费来源。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收入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形成闭环管理。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价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有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部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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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 重庆市梁平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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