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梁平府办发〔2023〕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无废组〔2022〕1号),切实抓好我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梁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熊 亮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林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小平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邹达富 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蒋开华 区教委副主任
唐天平 区科技局副局长
徐召军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曹 江 区公安局副局长
滕厚斌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纯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久新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祥芬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廖启树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贺华政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孔令伟 区交通局副局长
罗书兵 区水利局副局长
温厚洪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游 涛 区商务委副主任
方厚剑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高亚君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吴杰流 区应急局副局长
龙伦奎 区国资委副主任
彭达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光伟 区统计局副局长
田世君 区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董成俊 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郑贤森 区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程真荣 区税务局副局长
陈怀建 人行梁平支行副行长
二、工作职责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关于“无废城区”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无废城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无废城区”建设试点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由唐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开展“无废城区”建设工作,加强“无废城区”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区级有关部门积极履行“无废城区”建设工作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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