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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梁平府办发〔2023〕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无废组〔2022〕1号),切实抓好我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梁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熊 亮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林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小平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邹达富  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蒋开华  区教委副主任

    唐天平  区科技局副局长

    徐召军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曹  江  区公安局副局长

    滕厚斌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纯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久新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祥芬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廖启树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贺华政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孔令伟  区交通局副局长

    罗书兵  区水利局副局长

    温厚洪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游  涛  区商务委副主任

    方厚剑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高亚君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吴杰流  区应急局副局长

    龙伦奎  区国资委副主任

    彭达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光伟  区统计局副局长

    田世君  区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董成俊  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郑贤森  区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程真荣  区税务局副局长

    陈怀建  人行梁平支行副行长

二、工作职责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关于“无废城区”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无废城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无废城区”建设试点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由唐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开展“无废城区”建设工作,加强“无废城区”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区级有关部门积极履行“无废城区”建设工作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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