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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府网站专栏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四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68家单位的政府网站专栏和9家单位的15个政务新媒体。一是应更新栏目未更新。区教委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有4个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二是办事指南内容不准确。区城管局、区交通局的办事指南存在办理流程与流程图不一致的情形。三是政务新媒体内容不更新。区卫生健康委开设的“健康梁平”微信公众号、区财政局开设的“梁平公共缴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超过14天未发布信息。四是公文未附注公开属性。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碧山镇政府、石安镇政府、柏家镇政府近期发布的政策文件未附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五是超过法定时限公开政府信息。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碧山镇政府政策文件发布日期超过成文日期20个工作日。六是未按照近期工作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区卫生健康委未发布政策咨询问答事项。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发现的问题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文件要求,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抓好自查整改。一是要指定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清单,逐一明确栏目内容、更新周期、内容保障机构、责任人员,定期对照读网检查,加强内设机构沟通协调,确保栏目及时更新、内容准确无误。二是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利用政务新媒体“短、平、快”的传播特征,策划制作适合政务新媒体传播的短视频、图文等信息,提升原创能力。并及时转载发布区政府办公室推荐的党中央、国务院重大事件、重要政策等信息。三是要参照《梁平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梁平府办发〔2020〕76号),建立本单位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到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政策文件要标题规范、要素完整,能够在线查阅、检索和下载。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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