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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府办发〔2022〕33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梁平区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自建房屋安全监管,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梁平区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陈孟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唐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杨  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邱树洪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熊  亮  区政府副区长

        刘文洋  区政府副区长

        陶斯俊  区政府副区长

        唐俊义  区政府副区长

        石思燕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高新区管委会、双桂新城管委会、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区领导兼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由常务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全区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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