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府办发〔2022〕29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2022年4月
目录
第一章形势分析………………………………………………(4)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果…………………………(4)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8)
第三节“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10)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12)
第一节指导思想…………………………………………(12)
第二节基本原则…………………………………………(13)
第三节主要目标…………………………………………(14)
第三章主要任务……………………………………………(16)
第一节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格局……………………(16)
第二节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18)
第三节提升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水平……………………(21)
第四节深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和作战保障“三大体系”
建设…………………………………………………………(24)
第五节推进“智慧消防”建设……………………………(25)
第六节建立消防救援职业荣誉和保障体系……………(26)
第七节实施一批重点工程………………………………(27)
第四章保障措施……………………………………………(29)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29)
第二节强化经费保障……………………………………(29)
第三节落实环保要求……………………………………(29)
第四节实行考评问效……………………………………(30)
重庆市梁平区
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救援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梁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形势分析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果
“十三五”时期,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消防救援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向好。全区以冬春、夏季火灾防控为抓手,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强化“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高风险对象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化企业、文博单位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出台《梁平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部署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厘清全区440栋高层建筑“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启动76栋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问题整改计划,推动49个小区实现消防车道标识化管理,拆改可燃雨棚13251户、突出外墙防护网17320户,新增停车泊位7806个。全区共检查单位1.5万余家,整治火灾隐患2.5万余处,挂牌督改重大火灾隐患12处。全区共发生火灾453起,死亡5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228.42万元,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社会面火灾形势整体平稳。
专栏1 “十三五”时期全区火灾基本情况
年份 |
火灾起数(起) |
死亡人数(人) |
受伤人数(人) |
直接财产损失 (万元) |
2016年 |
66 |
0 |
0 |
77.80 |
2017年 |
58 |
0 |
0 |
22.45 |
2018年 |
98 |
0 |
0 |
48.49 |
2019年 |
151 |
0 |
1 |
30.10 |
2020年 |
80 |
5 |
1 |
49.58 |
合计 |
453 |
5 |
2 |
228.42 |
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构建。全面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梁平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梁平区消防工作检查办法(试行)》,实体化运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年度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重点行业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通报制度,常态化落实行业系统会商研判、季度例会、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院等9类重点行业,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自查导则》,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持续开展“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达标创建和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隐患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制度,组建并实体运行区域消防联防协作组织3个,实现消防巡查检查和灭火演练一体推进。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建成消防全媒体中心1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处、消防文化主题公园1个,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提升,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迈上了新的台阶。
消防治理机制手段不断创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消防执法改革意见,顺利完成消防审验职能移交,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完成区域城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将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纳入民生实事工程,完成289栋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任务,鼓励32家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行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将消防信息化与梁平智慧城市建设一体规划、同步推进,消防信息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区级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和多元消防力量建设。全区3个国家重点镇、23个其他建制镇全部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修编工作;购置各类消防执勤车辆5台、救援装备2300余件(套);新建市政消火栓627个、取水设施24处,新增乡镇专职消防队6支、微型消防站200个,并向6支乡镇专职队配发器材1036件套,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28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将全区1个消防救援站、6支专职消防队、200个微型消防站和有资质的社会救援力量全部纳入调度指挥体系,初步构建具备“一盘棋、一张图、一键式”功能的消防指挥控制体系。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907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2037人,保护财产价值5000余万元,成功处置了2018年“6·10”浩胜新能源木材厂火灾事故、2019年梁平区高速公路“1·17”槽车泄漏事故、2020年聚奎镇“7·16”梁平70年一遇洪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全力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栏2“十三五”时期全区警情基本情况
年份 |
总警情 (次) |
火灾扑救(次) |
抢险救援(次) |
社会救助(次) |
2016年 |
120 |
66 |
41 |
13 |
2017年 |
118 |
58 |
37 |
23 |
2018年 |
186 |
98 |
53 |
35 |
2019年 |
300 |
151 |
79 |
70 |
2020年 |
183 |
80 |
57 |
46 |
合计 |
907 |
453 |
267 |
187 |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消防救援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城市抗御和应对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亟待加强和改进。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消防安全提出更高要求。随着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以及我市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人流、物流、信息流高度集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各类传统与非传统致灾因素叠加放大,给消防救援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城市化进程加快给社会消防治理带来新考验。当前,我区消防安全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全区已建成高层建筑440栋,地下空间总面积超过2.6万平方米、体量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2座,建筑结构复杂、体量庞大、功能多样、人员密集等风险突出,易造成群死群伤。同时,伴随产业转移,我区城乡结合部聚集了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违规住人、储存、用火用电等动态隐患屡禁不止,给消防安全带来新挑战,城市安全运行进入消防风险上升期。
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统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我区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深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合理布局和配置消防资源,但目前全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仍存短板和欠账。截至2020年,我区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共建成消防站1个,未达到“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的国家标准。2016年以来,农村地区年均火灾起数占到全区年均火灾起数43.8%,作为保护农村消防安全骨干力量的乡镇专职消防队,33个乡镇(街道)仅建成6支,明显滞后于农村地区消防安全需求。
“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给消防救援带来新挑战。我区集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厂房仓库、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火灾扑救难题,以及水域、山地等地域性救援任务在我区集中显现,应急救援任务繁重。但现有消防员数量相对不足,万人消防员拥有率仅为0.56,与其他区相比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消防救援队伍作为我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机构改革后,职能任务已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变,现有消防救援力量与警情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较为突出。同时,消防无人机、灭火机器人等“高、精、尖”装备欠缺,消防力量体系和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实战任务需要。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高品质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了更高要求。但目前我区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全区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仅为68.2分。“十三五”时期,因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70%以上,火灾致死原因均为“小火亡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区消防救援事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是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消防救援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为有效履行消防救援核心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发展理念成为共识是强大动力。全区各级各部门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消防安全越来越重视,投入越来越大,通过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准备,为全区消防救援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有利契机。全区新型城镇化、区域协同化、城乡一体化的更高质量发展,将更加注重从“量”的增长到“质”和“量”的同步提高,有利于加强火灾防范能力、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装备等建设,为加快推进消防救援改革发展孕育新契机。人民群众对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更高要求,促使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社会消防力量持续壮大,消防公益事业蓬勃发展,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汇聚起磅礴力量。
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是重要支撑。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全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在消防领域将深度集成和应用,促使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加快淘汰,将大幅降低消防安全风险,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应急救援、遂行保障等能力,为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作为根本指引,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我国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不断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穿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重庆消防救援工作定位,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消防责任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消防法治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从本质安全、火灾防范、灭火救援等方面建立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全面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火灾防控体系。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全区城乡消防整体规划,深化区域协同发展,科学统筹消防资源配置和建设,积极构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消防救援工作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与消防救援工作深度融合,优化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现代化水平。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救援工作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全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火灾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防范火灾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充分彰显,应对处置巨灾大难的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全区基本实现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消防安全形势始终保持稳定,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城乡抗御火灾能力大幅提升,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构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和巨灾大难应对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全区火灾形势平稳可控。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4项指标保持平稳,全区年度火灾百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1人以内,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健全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基层治理逐步夯实,综合治理精准高效,社会治理多元共治,消防文化广泛传播,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消防救援能力专业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机制能力有效形成,灭火救援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全面构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日益凸显,城乡多元消防力量覆盖全域,灭火应急救援响应机制联动高效,遇重大灾情全区基本形成统一调度、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联勤联动的灾害事故处置合力。
——公共消防基础不断推进。有序推进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等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机制,在消防水源缺乏地区新建一批消防取水设施。针对城市灾害特点,逐步加大消防装备专项投入,配齐配强消防救援特种攻坚装备,智能化高精尖装备配比率大幅提高,消防员防护装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模块化、快速机动投送能力实现全域覆盖。
——队伍建设管理更加规范。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健全完善适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使命和职业特点的制度体系,队伍管理教育保持正规有序,执法执勤行为更加专业规范,队伍形象和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全社会尊崇消防、热爱消防、参与消防氛围日益浓厚。
——“智慧消防”建设深度融合。紧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进程,综合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构建广域覆盖的感知网络体系、开放共享的技术支撑体系、智慧联动的业务应用体系和智能迭代的消防“智慧大脑”,形成“体系架构更加合理、感知覆盖更加全面、火灾防控更加高效、指挥决策更加科学、队伍管理更加精细、公众服务更加便捷、通信保障更加可靠”的消防信息化新格局。
专栏3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年度火灾百万人口死亡率 |
人 |
1 |
1 |
约束性 |
2 |
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 |
个 |
0.16 |
0.31 |
预期性 |
3 |
乡镇专职消防队覆盖率 |
% |
18.2 |
18.2 |
预期性 |
4 |
市政消火栓建有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5 |
市政消火栓完好率 |
% |
98 |
98 |
约束性 |
6 |
万人专职消防员拥有率 |
人 |
0.75 |
1.06 |
预期性 |
7 |
万人消防车拥有率 |
台 |
0.14 |
0.22 |
预期性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贯彻落实《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定期研究消防安全、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的“双定期”机制,建立消防工作巡查制度,完善消防工作督导、考核机制,相关结果作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强化对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约谈警示。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授权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组织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的通知》,强化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情况,查清使用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开展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回头看”,对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督促各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常态运行的办公机构,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问题抄告反馈等制度。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打造学校、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医院、文物古建筑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标杆,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健全行业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针对突出隐患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形成齐抓共管消防工作格局。
督促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分类编制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推动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常态化开展消防设施维保、全员消防培训等“七个一”活动,推动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部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组建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打造我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有效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节 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深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集中整治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落实《梁平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围绕“责、规、建、管、防、改、宣、救”8个方面,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解决高层建筑“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车进不去”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总体安排,同步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从2022年起,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提升计划,将消防设施改造纳入全过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逐步解决,全面提升城市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统筹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及时预警、消除隐患。紧盯农村新兴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功能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等火灾隐患,加强“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农村地区消防安全。
加强消防风险评估管理。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研判,每半年开展1次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综合分析,民政、商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等部门每半年开展1次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火灾高危单位每年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全面提升城市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求,全面推行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六位一体”(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强化高风险对象重点监管;实施信用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新型监管模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适当提高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监督检查抽查率。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完善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推动消防救援站、乡镇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巡查。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推行专家检查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加强消防监督能力建设,为基层配齐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和火灾事故调查装备,增强消防监督执法能力。
创新消防信用监管模式。健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将消防失信信息纳入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推送至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和实施联合惩戒。依据《重庆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业管理办法》,利用科技手段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等强制措施。
构建全民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格局。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委负责人,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员、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推广、职业技能等培训教育体系,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建设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流动宣传服务站。积极推进“互联网+”消防宣传教育,依托各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建立“政务+媒体+服务”消防宣传模式,打造梁平消防官方融媒体产品矩阵。建立消防公益宣传及公益力量培育宣传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教队伍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消防公益服务活动。倡导消防公益文化创作,支持创作消防题材文学和艺术作品,营造“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第三节 提升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水平
完善基层末端网格。健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村(社区)消防工作小组两级议事机构,建立乡镇消防委托执法业务指导和案件移交工作机制,落实定期分析研判、联合会商、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经费、人才、考核和科技等保障措施,争取消防工作专项事业编制,强化末端消防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消防监管职责,以及网格人员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委托执法等工作,加强基础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工作与基层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等工作有机结合,落实网格人员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筑牢社会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并落实《重庆市梁平区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各建制镇同步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将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消防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村庄整治和小城镇、连片村寨改造等工作,统筹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同步建设农村消防力量和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取水等设施。严格按照市政消火栓与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用原则,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到2025年末,全区范围内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不低于98%。
稳步推进消防站和训练基地建设。根据城市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情况,依照标准、综合评估,统筹规划建设消防站点,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缩小单个消防站点保护半径。“十四五”时期,全区新建消防指挥中心及训练基地1个、普通消防站1个(与消防指挥中心、消防训练基地合建)。
健全完善消防救援装备体系。建设“全灾种”应急救援装备集群,升级防护装备,配齐配强地震、洪涝、水域、山岳、危化品等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装备,增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种处置装备,确保各类遂行任务处置科学、高效。建设“高精尖”、“撒手锏”攻坚装备集群,加快列装轻量化、高性能、智能化等先进适用装备,加强大流量、远射程、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和举高类消防车、工业消防车、多剂联用消防车、气体消防车、山地消防车、履带式物资运输车、灭火无人机、灭火机器人等高新技术装备配备,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高风险场所灭火救援能力。健全“全过程、全要素”装备质量管理机制,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装备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强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提高科学管装用装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区新购各类消防执勤车辆5台、灭火应急救援装备2300余件(套),稳步推进现有消防车辆装备升级换代。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全面覆盖、注重实效、标准适当、就近可及”的原则,加快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力量,并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全区所有建制镇按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落实站房、人员、装备、薪酬、保险、抚恤等保障措施;推动企业专职消防队应建尽建,乡镇、农村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街道、社区全面普及微型消防站,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第四节 深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和
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建设
健全反应灵敏的消防指挥控制体系。打造集调度指挥、辅助决策和信息传输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作战指挥平台,强化各级消防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优化消防指挥中心工作运行机制,将专职消防、志愿消防、联动部门和社会应急等力量纳入消防救援联席调度指挥体系。升级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辅助决策等设施设备及配套系统,配齐配强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关键通信装备,建设融合通信平台,整合各类音视频通信装备资源,形成资源共享、数据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探索实施“公专结合”的三级无线通信组网方案,积极开展消防救援领域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5G、无人机作业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应用,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
建强专业精干的消防作战力量体系。优化全区地震、水域救援和山岳、地下火灾扑救等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建强灭火救援专业编队,建成一批“覆盖全区、机动灵活”的消防专业救援力量。建立健全联勤联训机制,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共训共练和勤务联动,提高火灾防控、应急救援和区域联动处置效能。建立一批专业救援班组,具体负责全区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加强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力量建设,优化现有消防救援站职能,在森林防火重点地区布点建设森林消防站。分批次、分专业开展救援技术资质认证,力争到2025年各类消防救援专业队队员持证上岗。
建精遂行高效的消防作战保障体系。立足“全灾种、大应急”,建实战勤保障力量,构建“统一指挥、平战结合、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战勤保障体系,提升“全灾种、全天候、全地域”作战保障能力。建立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同和社会联动机制,强化应急保障演练,提升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能力。
第五节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消防物联感知范围更加全面。实施“互联网+监管”,推进消防安全远程监督、线上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持续拓展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三合一”、九小场所(除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小茶楼、小歌舞厅、小游戏厅、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作坊等)等重点区域物联感知能力,实时监测汇聚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数据,为消防监督管理、火灾风险智能分析和火灾隐患动态监测预警等提供基础数据源。针对高风险对象布点建设消防高空瞭望设施,实现火灾远程可视化智能识别,动态监测区域内火灾风险。采集汇聚人员生命体征、消防车辆和装备状态等物联感知数据,扩大全区消防各类物联感知数据覆盖范围,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监管、预警报警、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为指挥决策和精准调度提供一手灾情和数据支撑。
灾情防控决策分析更加精准。围绕智能感知、精准治理,深度融入梁平区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消防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
消防公众服务更加便捷。依托重庆消防公众云服务平台,实现所有行政事项在线申办、在线审批、在线公示。加快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政务系统共享有关部门证照、许可等信息,全面推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措施。
消防大数据运营更加开放。围绕消防行业数据和区智慧城市信息资源,依托重庆消防大数据运营中心,促进数据商用、民用、政用,赋能智慧消防综合运营服务,提高消防数据资源治理能力和市场服务水平,形成主动开放、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消防大数据高质量运营综合服务能力。
第六节 建立消防救援职业荣誉和保障体系
完善职业荣誉和职业保障。立足消防救援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和职业荣誉体系,按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消防救援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优化消防救援人员招录、引进政策,探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培养机制,加强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机构改革期间消防指战员烈士、因公牺牲、病故遗属抚恤金。加强消防职业病防治与康复工作,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保护机制,提高职业病检测防护、诊断鉴定、综合治疗和康复保障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消防指战员伤亡抚恤、住房保障、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交通出行、参观游览以及看病就医等优待政策,发放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保障卡,提升消防救援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第七节 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全区各级各门要采取宏观统筹、分步推进的方式,重点抓好消防民生实事工程和消防站建设、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等工程的实施。
专栏4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重点工程
序号 |
工程名称 |
总体目标 |
主要建设时序 |
1 |
消防民生实事工程 |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 |
2021年,重点整治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的老旧小区。 从2022年起,根据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计划,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 |
2 |
消防水源建设 |
与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同步新建市政消火栓。 |
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严格按照“四同步”的原则,市政消火栓与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用;全面梳理消火栓建设现状,存在欠账的限期增补到位。 2025年,全区范围的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100%,完好率98%。 |
3 |
消防站建设(与消防指挥中心、训练基地合建) |
新建1个普通消防站(含消防指挥中心、训练基地)。 |
2025年,建成工业园消防站(含消防指挥中心、训练基地)。 |
4 |
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 |
强化乡镇专职消防队队伍建设。 |
2021年,配置各类灭火救援器材1036件套。 2022年,强化专职队员能力培训。 2023年,更换一批装备器材。 2024年,开展专职队员资质认证。 2025年,推动专职队车辆装备升级。 |
5 |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
新招录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
2025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 |
6 |
消防装备建设 |
购置灭火、举高、高喷、抢险等消防车5台。 |
2021年-2025年,每年分别购置消防车1台。 |
7 |
物联网感知能力建设 |
推广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三合一”、九小场所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推广高空瞭望、消防人员生命体征、消防车辆和装备状态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
2021—2024年,推广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2025年,推广“三合一”、九小场所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2021—2023年,推广高空瞭望、消防车辆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2023—2025年,推广消防人员生命体征、装备状态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对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建立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分级分阶段组织实施。定期分析会商,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规划实施进展纳入督查内容,组织年度督查督办和阶段性考核评估。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地生效。
第二节 强化经费保障
遵循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管理体系。建立与“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将规划的消防站点、训练基地、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信息化等建设项目经费,以及消防指战员补充医疗保险、跨区域灭火应急救援等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乡消防救援事业统筹发展。
第三节 落实环保要求
密切跟踪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和环境、群众健康产生的影响,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履行环评程序,严格土地、环保准入,合理开展项目选址设计。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把环境影响问题作为规划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实行考评问效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建设任务重、标准高,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强力推进。区政府将把消防规划落实情况作为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范畴,并结合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十四五”末,区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梁平区“十四五”时期重大消防设施建设规划表
2﹒梁平区“十四五”时期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3﹒梁平区“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划表
附件1
梁平区“十四五”时期重大消防设施建设规划表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队站 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
目标任务 |
备注 |
梁平区 |
工业园消防站(与消防指挥中心、训练基地合建) |
新建 |
一级普通 |
梁平区 高新区 |
16800 |
竣工投用 |
|
附件2
梁平区“十四五”时期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单位 |
年度 |
灭火类 |
举高类 |
专勤类 |
保障类 | |||||||||
水罐车(台) |
泡沫车 (台) |
压缩 空气 泡沫车 (台) |
登高平台或云 梯车 (台) |
高喷车 (台) |
抢险 救援车 (台) |
排烟或照明车(台) |
化救或洗消车(台) |
通信 指挥车 (台) |
工程机械(台) |
远程供水或排涝车 (台) |
自装 卸(模块)车 (台) |
保障车 (台) | ||
梁平区 |
2021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2022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2023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附件3
梁平区“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划表
单位 |
数量 (人) |
2021年 (人) |
2022年 (人) |
2023年 (人) |
2024年 (人) |
2025年 (人) |
梁平区 |
20 |
— |
— |
—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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