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和《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21〕3号)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府网站专栏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一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共检查68家单位的政府网站专栏,其中6家单位的责任栏目或发布的信息内容达到政府网站检查指标扣分标准;共检查全区13个政务新媒体,合格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空白栏目。区应急局、文化镇政府“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有信息未显示,区市场监管局新开设“证照遗失公告”栏目未及时发布信息,导致只显示栏目名称未显示栏目内容,形成空白栏目。二是应更新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区水利局“政策文件”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三是信息内容不精准。区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联系方式中办事窗口地址未精准到街道号。四是办事指南示例样表为空表。区交通局“公路周边一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许可”等2项办事指南示例样表为空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读网巡网。建立读网巡网机制,定期阅读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发现空白栏目、应更新长期未更新栏目、信息内容不精准、信息要素不完整、信息格式混乱、表述含糊不清、网页异常等问题要立即更正。
(二)加强公开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文附注无“此件公开发布”字样,一律不得对外公开。对涉及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号、家庭住址、健康状况等个人隐私的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在互联网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
(三)加强内部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协调其他机构主动移送产生或获取的信息进行公开属性审查,属于主动公开的应移送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人员进行发布。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人员根据平台信息更新需要,通过权威渠道转载相关信息,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组织采编对应信息。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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