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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府办发〔2022〕9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

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运行机制,经区政府同意,对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机构及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陈孟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唐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主  任:陶斯俊  区政府副区长

            唐光艳  区应急局局长

            万明全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员: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高新区管委会、双桂新城管委会、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梁平供电分公司、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梁平大队主要负责人;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科技局、区民族宗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税务局分管负责人。

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专项安全办公室。

区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矿山安全办公室、旅游安全办公室、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工贸安全办公室等10个专项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3.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4.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5.矿山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6.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委,由区文化旅游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7.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由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8.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由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9.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10.工贸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

将区减灾委与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合并,由区减灾委统筹开展原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工作。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总指挥长):陈孟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常务副总指挥长):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副总指挥长):  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亮  区政府副区长

                      陶斯俊  区政府副区长

                      颜启昌  区人武部部长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副主任;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金融工作办)、区统计局、区人武部、团区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梁平行政学校、武警三支队梁平中队、区消防救援支队、梁平供电分公司分管负责人。

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专项指挥部。

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下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等4个专项指挥部。

1.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长:唐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杨  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指  挥 长:潘  登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光艳  区应急局局长

              陈世康  区林业局局长

              石慎丰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人武部、武警三支队梁平中队、区消防救援支队、梁平供电分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长:唐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熊  亮  区政府副区长

指  挥 长:朱林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光艳  区应急局局长

              王显贵  区水利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人武部、区气象局、武警三支队梁平中队、区消防救援支队、梁平供电分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3.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长:唐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杨  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指  挥 长:潘  登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光艳  区应急局局长

              唐胜利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委军民融合办)、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工作办)、区人武部、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气象局、武警三支队梁平中队、区消防救援支队、梁平供电分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4.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长:唐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熊  亮  区政府副区长

指  挥 长:朱林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光艳  区应急局局长

              张  晓  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工作办)、区林业局、区人武部、区气象局、武警三支队梁平中队、区消防救援支队、梁平供电分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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