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府办发〔2021〕78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施方案
“十四五”时期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对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为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88号)精神,结合梁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促进农村特色产品和服务消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聚集重点,统筹兼顾。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以重点帮扶镇村和脱贫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乡镇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确保不出现特色农产品大面积滞销卖难、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继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定期调度,长期坚持。进一步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市场参与度。
(三)创新方式,共享共赢。积极推广定向采购、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助农集市、直播带货等帮扶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生产端消费端互利共赢。
(四)强化监管,逐步规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同治理机制,推动消费帮扶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持续扩大产品和服务定向消费
(一)强化消费协作采购帮扶。继续把消费帮扶纳入市经济信息委帮扶集团帮扶、璧山区对口协同发展重要内容,组织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金融机构等活动。促进消费协作,实现双向互动、多方共赢。对重点帮扶镇村消费帮扶力度只增不减,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利局、人行梁平支行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预算采购帮扶。按《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和农村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落实工会经费购买市内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鼓励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农产品和到脱贫地区旅游。〔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总工会、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三)鼓励社会力量采购帮扶。开展“万企兴万村”消费帮扶行动,建设“万企兴万村”消费帮扶基地。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消费帮扶,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购买农副产品作为原材料。探索通过“积分抢购”“满赠满减”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持续扩大帮扶产品服务和消费。〔区工商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四、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体系
(一)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培育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完善产区“最初一公里”初加工设施设备,打通农产品流通“大动脉”。推进农贸市场、社区菜场、生鲜超市、生鲜电商前置仓等终端网点建设,提升农贸市场、菜市场“最后一公里”惠民功能,畅通农产品流通“微循环”。〔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二)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引导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投资合作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强合作,持续扩大农副产品直采规模。支持重点帮扶乡镇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粮交会,开展客运场站服务区帮扶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优势,积极拓展新型产销衔接方式和渠道。〔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工商联和有关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三)深入实施“数商兴农”行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农村特色产品,并给予流量支持和平台使用费用减免优惠。实施电商直播带货“2111”工程,提升 4G 网络覆盖水平,推动 5G 基站建设,降低网络费率。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动快递物流企业下沉,打造一批年寄递业务量超千万件的金牌项目、超五百万件的银牌项目、超百万件的铜牌项目。〔区商务委、区委网信办、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重庆邮管局一分局、邮政梁平分公司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四)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效率。健全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构建通村物流中转节点,推进村级农村物流节点全覆盖。规划布局冷链物流设施,加强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交通局、区供销合作社、邮政梁平分公司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五)扩大农产品出口。依托中欧班列(渝新欧)、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开放渠道,助力农村特色农产品拓展东盟、欧盟市场。引导外向型农业集聚发展,打造农产品出口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培育农产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政府外办具体负责〕
五、强化预警妥善应对农副产品滞销
(一)强化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农产品产销监测领域的运用,加大监测频率,拓宽监测品种,提高智能化分析水平。建立完善农副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指导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农户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农产品上市时间。〔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二)建立多方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研究探索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重点生产基地、重要消费机构产购销链条化的农副产品滞销应急处置方式,建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城市医疗及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消纳滞销农副产品机制,鼓励区级重点企业适当增加商业库存,就地就近解决农副产品滞销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供销合作社、人行梁平支行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三)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战疫战灾行动。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自然灾害对农产品流通销售的影响,切实发挥各类消费帮扶机制作用,组织产销对接,加强电商帮扶,帮助存在滞销风险、出现滞销苗头的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六、提升特色农副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
(一)推动特色农副产品规模化发展。推动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生态高效特色农业集群发展示范区,打造长江上游榨菜产业集群和三峡柑橘产业集群。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增强特色农副产品持续供给能力。积极引导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向重点帮扶乡镇和帮扶产业集聚。〔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二)切实提高特色农副产品质量。聚焦特色作物良种创新和畜禽良种创新关键技术领域,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持续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立项工作。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管控,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三)打造特色农副产品品牌体系。注重历史、文化、地理等资源挖掘,着力培育一批特色农副产品知名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力发展粮猪菜保供产业、柚竹渔特色效益农业,持续构建以“五子登科”为龙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支撑、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梁平区农产品品牌体系。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与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深度合作,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委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七、促进文旅休闲等服务业提质增效
(一)因地制宜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编制《乡村休闲旅游业“十四五”专项规划》,持续举办美丽乡村休闲旅游推介活动,引导乡村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等复合型业态模式转变。围绕重点帮扶乡镇、村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配套建设休闲步道、自驾车房车营地等体验式设施,完善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发展一批农业观光园,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进乡村旅游数字化建设,创建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二)大力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保护与利用,依托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农耕文化等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支持传统手工艺、戏曲曲艺等保护传承,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武术、戏曲、舞龙、舞狮、锣鼓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推广大众参与式评价、沉浸式体验等经营模式,促进文化资源与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八、深入推进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和平台建设
(一)继续开展帮扶重点产品认定。按照“市场主体自愿申请、区级部门认定、定期公示发布”的流程,广泛发掘带动效果好、质量安全的优质产品,把好产品、好品牌推向市场。〔区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二)升级消费帮扶专馆专柜专区。加快消费帮扶“三专一平台”建设,扩大消费帮扶专柜投放,拓宽消费帮扶专区覆盖范围。〔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三)加强帮扶重点产品质量价格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对纳入消费帮扶范围的农副产品和相关服务质量价格的执法与监管。综合采取财税、土地、金融、征信、行业准入等手段,加强市场主体行为约束管理,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人行梁平支行和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消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乡村振兴、商务工作的副区长共同担任召集人,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乡村振兴局,下设提升农产品供给品质、帮扶重点产品认定与质量价格监管、政府预算采购与工会经费采购、消费帮扶协作、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乡村文化旅游消费帮扶等6个专班。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贯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示范引领。围绕供应链、流通链、生产链建设,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一批消费帮扶产地示范乡镇,培育一批消费帮扶示范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一批消费帮扶示范专馆专柜专区和优质帮扶产品,并整合有关政策资金予以支持。
(三)强化政策激励。每年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消费帮扶资金,支持帮扶产品认定、“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冷链仓储设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农贸市场改造、产销对接、数商兴农、加工收储、会展推介、产品包装和滞销消纳等工作。对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且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评优评先等方面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倾斜支持。
(四)强化考核指导。将消费帮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区级帮扶集团定点帮扶、预算采购等考核内容。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牵头建立健全消费帮扶数据统计分析体系,下达年度指导性计划,定期通报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