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府发〔2021〕13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区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区政府决定,确定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区级国旗主管部门,对全区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统一实施监督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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