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府办发〔2021〕47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梁平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30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梁平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雷旭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俊锋 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均燕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张 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周江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 君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蒋开华 区教委副主任
石慎丰 区公安局副局长
祝顺利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承兴 区司法局副局长
罗勇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舒宗全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
唐高寨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张 宏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专职副书记
高亚君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何传明 区应急局政治处主任
董蜀秀 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陆顺才 区信访办副主任
刘晓峰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方 潇 区总工会副主席
魏红珍 团区委副书记
田正慧 区妇联副主席
邓达国 区残联副理事长
郑 平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二、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分析研判社会救助工作形势,制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指导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由祝顺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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