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府办发〔2020〕111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
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关于征求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时间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教督发〔2020〕3号)要求,结合梁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监管弱的问题,努力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创建原则
(一)紧扣标准,明确任务。围绕《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督导评估程序和工作要求,拟定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创建工作方向明任务清。
(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针对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三个方面的评估要点,明确创建职责、细化创建措施、建立推进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
(三)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针对创建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和短板弱项,抓好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整改力量、强化攻坚克难、重视跟踪督查,确保创建工作落细落实。
三、创建目标
在2021年6月底前,高质量通过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级评估;在2021年12月底前,顺利通过国家认定。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优化学前教育布局。
结合本区实际,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区域居住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测算学位供求,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科学、合理地制定《梁平区幼儿园布局规划》,有序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入园不难、入园不贵。
(二)进一步提升普及普惠水平。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根据《梁平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工作方案》,逐步将符合条件且园舍独立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从小学中剥离出来,设置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根据《梁平区幼儿园布局规划》,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加快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快集团化办园模式,力争把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高质量的公办幼儿园。
2.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梁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将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其奖励和支持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占比和办园质量。
3.大力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与管理。将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增加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主渠道,认真落实《重庆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2020年治理工作方案》,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统筹协调规划、建设、教育等部门对小区配套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强化政府保障力度。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并落实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讨论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工作方案、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并完善幼儿园党的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建指导员全覆盖。
2.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区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科学安排中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及改造薄弱幼儿园;积极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区财政局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预算,做到投入到位、收费合理、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3.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起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幼儿身心健康,确保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幼儿园审批制度和年检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实施每四年一轮的覆盖所有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评估制度。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持续巩固无证幼儿园治理成果,全面消除无证园。加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确保民办园没有上市和过度逐利等行为。
(四)全面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
1.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全面发展的教育,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持续改善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确保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标准以及《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置班级、控制班额,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
2.加强队伍建设。区委编办切实加强编制动态管理、优化编制结构,确保公办幼儿园长、专业教师、卫生保健员等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编制需求,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数与在园幼儿数之比不低于1:15。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定期注册制度,落实幼儿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和教研工作机制,落实公民办幼儿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幼师队伍整体素质。
3.加大考核力度。区教委切实建立并落实覆盖所有幼儿园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工作的经常性督导、过程性督导、专项工作督导;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考核保教质量,充分调动幼儿园办园积极性和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11月)。一是成立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的全面工作,制定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及时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组织召开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目标,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适时培训区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幼儿园负责人及创建工作的工作人员。四是区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幼儿园及时组建相应的创建班子,对标《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照《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找准差距定好措施,拟好时间表路线图,打表推进创建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4月)。一是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配合区政府督查办开展好过程督查、年度考核,落实好情况通报。二是区教委对照《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调研和自查,重点对幼儿园园舍、运动场所、设施设备、师资配备、教师待遇、较大班额等发展问题进行摸排整改。三是区政府适时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阶段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实施问责。四是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对学校能够自行整改的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对仅靠学校力量无法解决的重难点问题,汇总后及时报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五是区级有关部门及各小学、幼儿园对照《梁平区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档案(现场)准备清单》,在4月30日前完善档案资料。六是区教委在4月15日前形成自评报告、申报表和政策文件汇编等材料,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市级督导评估。
(三)市级督导阶段(2021年5月—2021年8月)。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接受市级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接受并力争高质量通过市级督导评估(督评程序及办法:指标审核、社会认可度调查、实地核查)。
(四)国家认定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2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评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审核认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创建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压实各级责任链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上下一心、共同发力,全力推进创建工作见实见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学前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考核奖惩。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考核问责制,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年度考核范畴,对进展慢、效果差、影响创建结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任务清单
3.梁平区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档案(现场)准备清单
附件1
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孟文 区委副书记
陈道彬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刘明山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宣波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徐文峰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蒋方芬 区委编办主任
胡晓中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建平 区教委主任
高武军 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唐俊义 区财政局局长
王江凌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杨 西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朝杰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郑 权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邓君龙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负责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具体事务。王建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蒋开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全体人员为工作人员。
附件2
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任务清单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1普及普惠水平 |
B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C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指辖区内在园幼儿数与辖区内3-6周岁户籍幼儿数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辖区内在园幼儿数/辖区内3-6岁户籍幼儿数*100%。 |
1.查看辖区内3-6周岁年龄段户籍幼儿统计表、各园在园幼儿数统计表; 2.查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 |
1.辖区内适龄幼儿数人 2.辖区内在园幼儿数人 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适龄幼儿数以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口数为准,在园幼儿数以重庆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下同) |
区公安局 区教委 |
B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C2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 |
计算方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辖区内(公办园在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辖区内在园幼儿总数*100%。 |
1.查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和每所幼儿园具体的认定文件; 2.查看官方门户网站公示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 3.查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含学籍信息)等相关资料; 4.查看普惠性民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统计表(区县)和花名册(抽查幼儿园)。 |
1.在园幼儿数人 2.公办园在园幼儿数人 3.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人 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区教委 | |
B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
C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
计算方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辖区内公办园(含公办教学点)在园幼儿数/辖区内在园幼儿总数*100%。 |
1.查看公办幼儿园资格材料; 2.查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含学籍信息)等相关资料; 3.查看公办园占比情况统计表、各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表(区县)和花名册(抽查幼儿园)。 |
1.在园幼儿数人 2.公办园在园幼儿数人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2 政府保障情况 |
B4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
C4区县党委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
1.区县党委政府制订实施了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工作方案;印发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区县党委政府联合多部门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保障学前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3.“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是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 |
1.查看区县党委政府制定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 2.查看区县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会议纪要; 3.查看幼儿园党建工作统计表、党组织名册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情况。 |
1.政府出台的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划等(文件名称、文号); 2.落实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区县、乡镇政府职责的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落实情况等); 3.区县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讨论学前教育的会议纪要; 4.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 5.幼儿园数,党员数; 6.应建立党组织的幼儿园数,实际建立党组织的幼儿园数; 7.党的组织覆盖幼儿园数,党的工作覆盖幼儿园数; 8.未实现党组织全覆盖的幼儿园数,未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的幼儿园数。 |
区政府办 区委办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2 政府保障情况 |
B5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
C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
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城镇化进程加快、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带来的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区域居住人口分布,科学测算学位供求,编制幼儿园专项布点规划。 |
查看区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完善调整规划的相关文件。 |
1.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的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及实施情况; 2.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向社会公布情况的佐证材料(如网址截图、文件); 3.幼儿园布点分布图。 |
区规资局 区教委 |
C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1.查看区域及乡镇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 2.查看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情况。 |
1.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文件名称、文号)及实施情况; 2.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情况:已建数所,其中,公办园数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所;在建数所,其中,公办园数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所。 |
区教委 | ||
B6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
C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原则上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要开办2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优先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扩建部分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提升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 |
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 2.查看村教学点、流动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未招生幼儿园提供情况说明); 3.查看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统计表。 |
1.乡镇总数个,常住人口超过3万的乡镇数量个,公办中心幼儿园数所; 2.无公办中心幼儿园乡镇个数,无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名单; 3.农村幼儿园建设情况: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数 ,小村联合办园数 ,流动幼儿园数,季节班数。 |
区教委 区公安局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2 政府保障情况 |
B7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
C8落实重庆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区县政府及时编制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时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使用。 |
1.查看当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 2.查看当地规划和建设部门提供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清单目录; 3.查看当地教育部门提供的2017年以后规划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清单目录。 |
1.区县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五同步”的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 2.2017年后规划新建小区数,应配套幼儿园数,已完成建设幼儿园数,其中公办幼儿园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 |
区教委 区规资局 区住建委 |
C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统筹设置为公办幼儿园或以园舍“零租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1.查看区县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完成统计表; 2.查看区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学情况统计表(含办学性质等内容); 3.查看区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公示印证材料。 |
1.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数,已治理小区配套幼儿园数,未治理小区幼儿园数; 2.已治理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办成公办幼儿园数,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 3.公示情况。 |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2 政府保障情况 |
B8财政投入到位 |
C10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
近三年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只增不减。 |
1.查看相关政策文件及下达资金的文件; 2.查看区县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 |
1.近三年区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是(万元)、(万元)、(万元); 2.近三年区县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分别是评估当年(万元)、评估前一年(万元)、评估前二年(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较上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增长比例分别是%、%; 3.近三年区县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分别是评估当年(元/生.年)、评估前一年(元/生.年)、评估前二年(元/生.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较上一年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的增长比例分别是%、%。 |
区财政局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2 政府保障情况 |
B8财政投入到位 |
C11落实重庆市公办幼儿园(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 |
1.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公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2.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不低于重庆市标准:一、二、三级公办幼儿园分别为每生每年700元、600元、500元。 |
1.查看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 2.查看当年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情况。 |
1.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情况(文件名称、文号); 2.公办园拨款凭证。 |
区财政局 区教委 |
C12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
1.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及扶持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2.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不低于重庆市标准:一、二、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别为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 |
1.查看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和补助政策; 2.实地核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文件、文号)及认定情况(过程性材料、公示情况); 2.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政策扶持情况(文件、文号、扶持情况); 3.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情况(文件、补助凭证); 4.区县财政经费到位情况(文件、凭证)。 |
区财政局区教委 | ||
B9收费合理 |
C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 |
公办园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市教委确定,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由区县教委和财政商定。 |
1.查看区县目前执行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文件,需符合市文件规定; 2.实地查看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备案表、收费公示牌。 |
区县目前执行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文件、文号)。 |
区发改委 区教委 | |
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
发改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形成了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的办法。 |
1.查看幼儿园收费文件、收费标准动态调整的文件; 2.查看区县当年的幼儿园收费备案表及印证材料; 3.查看区县动态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佐证材料:民办园提供成本核算、收费备案表、伙食费(含家委会会议记录)。 |
1.区县当年的幼儿园收费备案表及印证材料; 2.区县动态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佐证材料:民办园提供成本核算、收费备案表、伙食费(含家委会会议记录)。 |
区发改委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2 政府保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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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按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无其他违规收费;没有跨学期预收费现象;没有关于幼儿园不合理收费的不良反映;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现象。 |
1.实地查看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公示及伙食费(含点心费)的公示等情况; 2.督导组暗访。 |
1.收费公示情况(幼儿园收费备案表、幼儿园收费公示牌、幼儿园财务报表); 2.区县相关管理部门对乱收费问题的查处情况。 |
区教委 市场监管局 |
B10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
C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落实市级及当地关于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政策;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措施;没有拖欠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的现象;没有公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1.查看区县出台的保障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的相关文件; 2.查看公办园在编教师的工资报表; 3.查看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工资报表; 4.督导组暗访。 |
1.公办园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文件、文号、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障等); 2.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文件、文号、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障等)。 |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教委 | |
C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
落实市级及当地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有关政策;没有拖欠民办园教师工资的现象;没有民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1.查看区县出台的保障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的相关文件; 2.查看民办园教师工资相关资料; 3.查看人社局关于民办园教师群体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 4.督导组暗访。 |
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文件、文号、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障购买情况)。 |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2 政府保障情况 |
B11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
C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
1.各级教育、政法、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及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落实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2.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切实保障在园幼儿身心健康。 3.各区县要对已有的幼儿园校车进行严格监管,落实《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各区县应根据辖区内的幼儿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原则上不新增幼儿园校车。 |
1.查看区县政府部门分工的制度、文件和落实工作的过程资料; 2.随机实地查看相关部门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中出具的相关证明; 3.随机实地查看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情况。 |
1.多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等); 2.幼儿园在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管理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等)。 |
区公安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委 |
C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安全责任事故指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
1.查看相关部门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记录; 2.家长问卷调查 3.督导组暗访。 |
1.区县相关部门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记录; 2.家长问卷调查结果。 |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2 政府保障情况 |
B12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
C20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
民办幼儿园由区县教委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后进行分类登记。各级各类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年检制度。 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合格报告、食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园和近三年装修均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收费许可证(公办园)或收费备案书(民办园)。 |
1.查看公办园的办园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非营利性民办园的办园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营利性民办园的办园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查看年检和年检报告等文件; 3.查看审批文件和2017年之后发文的民办幼儿园行政许可审批档案资料。 |
1.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先证后照”制度情况(文件名称、文号、过程性材料等); 2.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制度情况(近两年的年检通知、文件、过程性材料、通报等)。 |
区教委 |
C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所有公办园、民办园的基本信息必须进行备案,并把办园许可证/法人证、卫生评价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收费许可或收费备案等合法证照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向社会及时公布。 |
1.查看幼儿园备案情况; 2.查看当地官方门户网站公示情况和幼儿园实地公示情况。 |
1.幼儿园备案情况; 2.当地官方门户网站公示情况和幼儿园实地公示情况。 |
区教委 | ||
C22建立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
1.四年内对区县内所有幼儿园组织最少一次全覆盖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形成督导报告并督促整改落实; 2.四年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率=区县已完成督导评估幼儿园数/辖区内幼儿园总数*100% |
1.查看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规划及年度实施情况; 2.随机抽取幼儿园核查相关信息; 3.查看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数据。 |
1.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建立情况(文件、通知等); 2.近两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情况(年度督导文件、年度督导报告)。 |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2 政府保障情况 |
B12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
C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
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按1人负责5所左右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区县域内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 |
1.查看当地责任督学名单及挂牌督导制度落实情况; 2.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率=辖区内责任督学挂牌幼儿园数/辖区内幼儿园总数*100% |
|
区教委 |
C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
1.已开展无证园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区县域内全面消除无证园; 2.无证园治理率=辖区内无证园治理数/辖区内无证园总数*100% |
查看区县治理无证园的文件政策及落实情况。 |
1.无证幼儿园整治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及公示材料); 2.现有无证幼儿园数量。 |
区教委 | ||
C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
加强营利性幼儿园备案、审核、审批工作,定期举行民办园上市情况和过度逐利情况的摸底排查。 |
查看区县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的文件政策及落实情况。 |
1.上市民办园数量; 2.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 |
区教委 | ||
A3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
B13办园条件合格 |
C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
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和当地配备要求;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不达标的现象。 |
1.随机抽查幼儿园的园舍条件、各类教玩具、设施、图书的配备情况; 2.督导组暗访。 参考指标: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3㎡,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11㎡,每班都配有琴类设备、音视频播放设备、饮水设备,幼儿一人一床。 |
1.园舍条件达到市定标准的幼儿园数量,达标比例%; 2.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满足保教活动开展的幼儿园数,达标比例%; 3.改善办园条件专项资金拨付证明。 |
区教委 |
C27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
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建标《幼儿园建设标准》(175-2016),包括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等方面。 |
随机抽查2017年后新建幼儿园的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建标《幼儿园建设标准》(175-2016)。 |
1.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数量所名单; 2.2017年后规划设计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图纸及竣工验收材料。 |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3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
B14班额普遍达标 |
C28区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
1.《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每班人数: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2.计算公式:辖区内幼儿园班额合格率=辖区内各年级未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数量/辖区内各年级总班级数*100%。 |
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 2.现场实地核查幼儿园班额。 |
1.幼儿园各年级总班级数个,幼儿园各年级未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数个,幼儿园大班额班级数个; 2.班额达标的幼儿园班级占比%;小班班额达标个,占比%;中班班额达标个,占比%;大班班额达标个,占比%。 |
区教委 |
B15保教人员配足配齐 |
C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
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规定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全日制幼儿园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是1:5~1:7,半日制幼儿园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是1:8~1:10。 |
查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 |
在园幼儿数人,幼儿园教职工总数人,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是1:;半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是1:。 |
区教委 | |
C30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业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 |
区县政府要加强编制动态管理,优化事业单位编制结构,确保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需求。各区县通过多种方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园长、专业教师和卫生保健员等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 |
1.查看本地编制核定等相关文件; 2.查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 3.现场实地核查在编在岗教师花名册。 |
1.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幼儿园的核定机构编制数人,在编在岗教师数人; 2.区县核定编制文件(文件名称、文号)。 |
区教委 区委编办 | ||
C31区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区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人数与在园幼儿人数之比不低于1:15。 |
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 2.现场实地核查幼儿园师生比。 |
1.在园幼儿数人; 2.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人,花名册; 3.专任教师总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 |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3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
B16 保教人员管理制度严格 |
C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
1.辖区内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2.计算方法:专任教师持证率=辖区内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人数/辖区内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100%。 |
1.查看区域内幼儿保教人员花名册; 2.现场实地抽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
1.园长数人,持证数人,持证比例%; 2.专任教师数人,持证数人,持证比例% |
区教委 |
C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
对区域内各类型公办园和各类型民办园的园长、教师定期进行培训和全员轮训,做到培训、轮训全覆盖且有制度、有落实、有实效。 |
1.查看相关文件制度; 2.核查区县和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预算使用情况,核查保教人员培训情况及培训记录。 |
1.幼儿教师培训制度(文件)和近两年培训过程性材料(通知、名单); 2.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及过程性材料。 |
区教委 | ||
C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
对各类型公办园、各类型民办园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管理,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 |
1.查看相关文件制度; 2.查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记录和教师工资发放表。 |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通知及过程性材料; 2.区县、幼儿园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及过程性材料。 |
区教委 | ||
C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督导评估认定2年前区县内所有教职工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违法违纪行为。 |
1.查看师德师风的违纪违法记录; 2.征询人事科、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信访办相关数据; 3.督导组暗访。 |
1.区县相关部门对师德师风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记录; 2.教师问卷调查结果; 3.家长问卷调查结果。 |
区教委 |
维度 |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估说明 |
评估方法 |
评估数据印证材料 |
责任部门 |
A3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
B17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
C36区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
1.区域内各类型幼儿园能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2.幼儿园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没有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没有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没有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没有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的不良反映问题;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1.查看幼儿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指南》、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等文件通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 2.查看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或保教质量监测体系等有关资料; 3.现场实地抽查幼儿园的环境、材料、场地、周活动安排表、一日活动作息时间表等(是否有小学化的形式,是否有教授小学课程的行为); 4.督导组暗访。 |
1.区县指导幼儿园开展游戏化课程建设的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等; 2.小学化治理情况(通知、文件、整治过程); 3.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数据(由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学前教育质量监测)。 |
区教委 |
附件3
梁平区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
档案(现场)准备清单
维度 |
指标 |
档案资料准备(现场准备) | ||
具体内容 |
区级 |
幼儿园 | ||
普及 |
1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辖区内3-6周岁年龄段户籍幼儿统计表、各园在园幼儿数统计表(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辖区内在园幼儿数/辖区内3-6岁户籍幼儿数*100%。)。 |
√ |
√ |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 |
√ |
√ | ||
2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和每所幼儿园具体的认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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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门户网站公示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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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含学籍信息)等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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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普惠性民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统计表(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辖区内(公办园在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辖区内在园幼儿总数*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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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幼儿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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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园查看) | ||
3 |
公办幼儿园资格材料(办园许可证、法人证)。 |
√ |
√ | |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含学籍信息)等相关资料。 |
√ |
√ | ||
公办园占比情况统计表、各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表(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辖区内公办园(含公办教学点)在园幼儿数/辖区内在园幼儿总数*100%)。 |
√ |
√(到园核查) | ||
在园幼儿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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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园查看) | ||
政府 |
4 领导 坚强 有力 |
区县党委政府制定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1.政府出台的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划等(文件名称、文号);2.落实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区县、乡镇政府职责的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落实情况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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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会议纪要。 |
√ |
| ||
幼儿园党建工作统计表、党组织名册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情况【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 |
√ |
| ||
幼儿园数、党员数。 |
√ |
| ||
应建立党组织的幼儿园数、实际建立党组织的幼儿园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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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覆盖幼儿园数以及党的工作覆盖幼儿园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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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 |
指标 |
档案资料准备(现场准备) | ||
具体内容 |
区级 |
幼儿园 | ||
政府 |
5 规划 科学 合理 |
区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完善调整规划的相关文件【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的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及实施情况;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向社会公布情况的佐证材料(如网址截图、文件);幼儿园布点分布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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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及乡镇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文件名称、文号)及实施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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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情况【普惠性幼儿园已建数 所,其中,公办园X所、民办幼儿园X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建X所,其中,公办园X所,民办幼儿园X所】。 |
√ |
√ | ||
6 教育 公共 服务 网络 基本 完善 |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 |
√ |
√ | |
村教学点(村幼儿班)统计表(未招生幼儿园提供情况说明)【1.乡镇总数X个,常住人口超过3万的乡镇X个,公办中心幼儿园X所;2.无公办中心幼儿园乡镇X个,无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名单;3.农村幼儿园建设情况: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数,小村联合办园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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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统计表。 |
√ |
√ | ||
7 配套 幼儿园管理 规范 |
当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区县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五同步”的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 |
√ |
| |
当地规划和建设部门提供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清单目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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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教育部门提供的2017年以后规划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清单目录(2017年后规划新建小区数,应配套幼儿园数,已完成建设幼儿园数,其中公办幼儿园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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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完成统计表(1.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数,已治理小区配套幼儿园数,未治理小区幼儿园数;已治理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办成公办幼儿园数,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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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学情况统计表(含办学性质等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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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公示印证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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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 |
指标 |
档案资料准备(现场准备) | ||
具体内容 |
区级 |
幼儿园 | ||
政府 |
8 投入 到位 |
区县关于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相关政策文件及下达资金的文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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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1.近三年区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近三年每年区县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较上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增长比例;3.近三年每年区县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较上一年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的增长比例)。 |
√ |
| ||
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情况(文件名称、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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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情况(公办园拨款凭证)。 |
√ |
√ | ||
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和补助政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文件、文号)及认定情况(过程性材料、公示情况);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政策扶持情况(文件、文号、扶持情况);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情况(文件、补助凭证);区县财政经费到位情况(文件、凭证)】。 |
√ |
√ |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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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园核查) | ||
9 合理 |
区县目前执行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文件(要符合市文件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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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备案表、收费公示牌。 |
√ |
√(到园看 | ||
幼儿园收费文件、收费标准动态调整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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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当年的幼儿园收费备案表及印证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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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园提供成本核算、收费备案表、伙食费(含家委会会议记录)。 |
√ |
√ | ||
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公示及伙食费(含点心费)的公示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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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园看 | ||
10 |
区县出台的保障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的相关文件。 |
√ |
| |
公办园在编教师、非在编教师的工资报表【公办园在编教师、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文件、文号、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障等)】。 |
√ |
√(工资发放 | ||
区县出台的保障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的相关文件【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文件、文号、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障购买情况)】。 |
√ |
√(工资发放 | ||
民办园教师工资相关资料。 |
√ |
√ | ||
人社局关于民办园教师群体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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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 |
指标 |
档案资料准备(现场准备) | ||
具体内容 |
区级 |
幼儿园 | ||
政府 |
11 风险 防控 机制 健全 |
区县政府部门分工的制度、文件和落实工作的过程资料【教育、政法、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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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中出具的相关证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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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幼儿园在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管理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等)】。 |
√ |
√(安全管理 | ||
相关部门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记录。 |
√ |
| ||
12 制度 比较 完善 |
公办园的办园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非营利性民办园的办园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营利性民办园的办园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 | |
年检和年检报告等文件【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制度情况(近两年的年检通知、文件、过程性材料、通报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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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件和2017年之后发文的民办幼儿园行政许可审批档案资料。 |
√ |
| ||
幼儿园备案情况。 |
√ |
| ||
当地官方门户网站公示情况和幼儿园实地公示情况(办园许可证/法人证、卫生评价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收费许可或收费备案等合法证照)。 |
√ |
√(到园看 | ||
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规划及年度实施情况【1.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建立情况(文件、通知等);2.近两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情况(年度督导文件、年度督导报告)】。 |
√ |
| ||
当地责任督学名单及挂牌督导制度落实情况,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率=辖区内责任督学挂牌幼儿园数/辖区内幼儿园总数*100%【1.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情况(文件通知、督学任职文件、挂牌情况、督导过程性材料)。 |
√ |
√(督学反馈 | ||
区县治理无证园的文件政策及落实情况【1.无证幼儿园整治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及公示材料);2.现有无证幼儿园数量】。 |
√ |
| ||
区县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的文件政策及落实情况【1.上市民办园数量;2.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 |
√ |
|
维度 |
指标 |
档案资料准备(现场准备) | ||
具体内容 |
区级 |
幼儿园 | ||
|
13 条件 合格 |
幼儿园的园舍条件、各类教玩具、设施、图书的配备情况(1.园舍条件达到市定标准的幼儿园数量,达标比例;2..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满足保教活动开展的幼儿园数,达标比例;3.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3㎡,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11㎡,每班都配有琴类设备、音视频播放设备、饮水设备,幼儿一人一床;4.改善办园条件专项资金拨付证明)。 |
√ |
√(占地面积、 |
2017年后新建幼儿园的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建标《幼儿园建设标准》(175-2016)【1.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数量及名单;2.2017年后规划设计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图纸及竣工验收材料】。 |
√ |
| ||
14 达标 |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 |
√ |
√ | |
幼儿园班额(1.幼儿园各年级总班级数,幼儿园各年级未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数,幼儿园大班额班级数;2.班额达标的幼儿园班级占比,小班班额达标个数及占比,中班班额达标个数及占比,大班班额达标个数及占比;3.辖区内幼儿园班额合格率=辖区内各年级未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数量/辖区内各年级总班级数*100%)。 |
√ |
√(到园 | ||
15 人员 配足 配齐 |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全日制幼儿园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是1:5~1:7【1.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幼儿园的核定机构编制数,在编在岗教师数;2.区县核定编制文件(文件名称、文号)】。 |
√ |
| |
区县核定幼儿教师编制等相关文件。 |
√ |
| ||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 |
√ |
√ | ||
在编在岗教师花名册。 |
|
√(到园核查) | ||
幼儿园师生比(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不低于1:15)。 |
√ |
√(到园核查专任教师花名册) | ||
16 人员 管理 制度 严格 |
区域内幼儿保教人员花名册。 |
√ |
√ | |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园长任职资格证书(专任教师持证率=辖区内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人数/辖区内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100%。) |
√ |
√(到园核查 两证) | ||
幼儿教师培训制度、文件和近两年培训过程性材料(通知、名单)。 |
√ |
| ||
区县和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预算使用情况,保教人员(含骨干教师)培训情况及培训记录。 |
√ |
√ | ||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通知及过程性材料。 |
√ |
√ | ||
师德教育、考评、奖惩记录和教师工资发放表。 |
√ |
√ | ||
人社、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信访办等部门对师德师风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记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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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保障 要求 较好 |
幼儿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指南》、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等文件通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1.区县指导幼儿园开展游戏化课程建设的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等;2.小学化治理情况(通知、文件、整治过程)】。 |
√ |
√(个别幼儿园 建设的过程性资料) |
幼儿园的环境、材料、场地、周活动安排表、一日活动作息时间表等(是否有小学化的形式,是否有教授小学课程的行为)。 |
|
√(到园 | ||
备注 |
1.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适龄幼儿数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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