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怀版 政务新媒体矩阵
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梁平府办发〔2020〕106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十七届区政府第10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重庆市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梁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陈敏尔书记在重庆市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接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和市级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先进找差距,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围绕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以精准有力的办法和务实有效的举措,推动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实现最快0.5天办结。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一网通办”,便利企业办理涉企事项。一是推行线上“渝快办”申请方式。优化“渝快办”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申请人一次性录入企业名称、投资人和管理人员信息、住所地址、经营范围等企业基本信息,系统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实现自动校验,各部门同步采集数据、实时共享信息、后台并联办理,通过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二是推行线下“一窗式”申请方式。即“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申请人可选择前往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实现最快在0.5天完成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等集成业务的办理,办件结果由综合窗口统一反馈。三是探索智能化登记。推广电脑端、手机端自主申请方式,引导申请人通过智能终端进行自助办理,更好地满足社会预期,让“审批不见面、服务看得见”。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2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实体印章,探索免费电子印章随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电子档案应用,推进部门核发证照共享调用。不再强制要求企业购买税控设备,依托免费发放的税务UKey实现企业开具发票零成本,且无需缴纳设备维护费用。进一步优化员工社保登记,从2021年1月1日起推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员工新制社保卡。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

3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加强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探索开展企业强制注销改革。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

(二)促进办理施工许可效率质量双升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提升线下“一个窗口”综合服务、优化在线审批服务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从135项压减至100项,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投资额1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严格按照市级要求实行“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一次性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凭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理不动产登记,积极探索推进一并办理简易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供排水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实现4个环节23天办结,“零成本”办理。免除环评、水保、人防、消防系列手续,取消现场验线复核、建筑能效测评、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档案验收、城市建筑垃圾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前置至土地出让阶段办理。推行信用承诺制,待市级实施办法出台后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供水、排水接入申请合并办理。依托市级部门下发的“多测合一”规程和实施办法,将规划核实测量、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实行“多测合一”。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产权登记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岩土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施工图审查、规划核实测量、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取消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逐步扩大取消施工图审查范围,建设管理部门强化对设计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再强制要求委托监理,由企业内部工程师加强质量控制。积极协助市级部门探索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建设管理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等单位)

6.提高建筑质量控制水平。加强施工前、中、后质量控制,协助市级建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学历水平。综合工程性质、规模及技术难度等因素,待市级实施细则出台后要求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风险矩阵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差别化监管。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三)推进获得电力低压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7.提高办电效率。一是精简申请资料。用户申请材料缩减至3项(申请书、有效身份证明、地址权属证明)。二是实行线上报装。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口受理”,涉及行政审批手续由电网企业代办,低压小微企业办电压缩为申请签约和施工接电2个环节,接电总用时不超过8个工作日。三是共享政企信息。建立接电时限保障和管控机制,用户向电网企业提交申请后,电网企业在1天内完成申请受理。通过“渝快办”“掌上电力APP”等网上平台办理,实现办电“零上门”。四是并联限时审批,线上“全程网办”。低压小微企业用地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外线工程必须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相关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前备案,备案办理用时不超过2天。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外线接入工程由电网企业一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实现办电“零审批”。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国网梁平供电分公司)

8.减少办电成本。一是对用电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采取低压接电且由电网企业负责外线工程建设。电网企业统筹优化电网电源至电能表(含计量表箱)的外线选线方案,4天内完成行政审批所需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二是电网企业在取得占路、掘路许可后8天内完成项目外线工程建设并装表接电。低压小微企业新装、增容用电外线接入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实施,实现办电“零投资”。电能表及计量表箱安装在小微企业用户用电地址外墙合适位置,产权分界点为表箱出线压接螺栓处。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国网梁平供电分公司)

9.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加快配网标准化建设,提升负荷转供转带能力,统筹安排各类停电计划,强化综合停电管理,加大不停电作业频率,实现年平均停电时间小于1小时/户,年平均停电次数小于1次/1户,建立限制停电的财务遏制机制。持续提高电费透明度,畅通电费查询渠道,大力开展电价政策信息宣传,电价调整信息至少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国网梁平供电分公司)

(四)推进登记财产“一窗办理、即办即取”

10.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设立综合窗口,将存量房转移登记涉及的申请、核缴税费、收取登记费和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等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全面落实“一窗受理”“即办即取”。优化以“渝快办”为统一入口的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非税收据电子化,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票服务”可缴纳登记费和查询、下载缴费发票。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核缴税费、收取登记费“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办)

11.提高土地管理质量。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数字化,实时更新地籍图信息,通过“渝快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官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等多渠道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服务。设立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专线。建立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数量联动更新和公开机制。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在企业和群众申请不动产登记之前增设律师调查等环节。

(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五)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

12.促进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稳步推进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探索扩大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范围。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便捷、高效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查询、注销等服务。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责任单位:人行梁平支行)

13.优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全面落实续贷续保、担保增信、降低贷款利率等惠企政策,营造敢贷、愿贷、能贷的政策环境。持续推进银企对接专项活动,建立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增强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金融服务功能。推动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设立“三社”融合发展贷款风险保证基金,做强做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促进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办、人行梁平支行、梁平银保监组、区供销合作社)

14.强化企业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税银互动”,优化“渝快融”“信易融”“信易贷”等信用服务,创新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纯信用贷款产品,为信用良好且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审批快捷简便的融资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责任单位:区税务局、梁平银保监组、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金融工作办、人行梁平支行)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15.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督促各执法单位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充分发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化解金融纠纷,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强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开展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探索。加强投资者法治宣传教育,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投放普法公益广告,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七)优化纳税服务

16.缩短纳税时间。通过合并申报、网上办理、系统整合等举措,推动企业办理纳税时间减少10%,力争压缩到年均100小时以内。全面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探索财行税一体化申报。提供所有税费种类网上申报渠道,推动209项事项“最多跑一次”、159项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推进增值税发票管理2.0系统上线工作,提供多样化发票申领方式,将发票线上领用比例提升至70%。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优化智能咨询服务,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税收政策精准推送。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

17.降低税费负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简化税收优化办理程序。推行税收优惠清单式管理,集中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用好用足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外资项目,依法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以及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

18.完善报税后流程。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对全行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增量留抵退税,为制造业创造宽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推行退税办理全程无纸化、自动化,扩大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比例。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配合单位)

(八)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19.提升口岸物流综合服务效能。广泛宣传并推动区内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运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同时密切联系并依托海关对进出口企业开展监管和服务,协助推进重庆智慧口岸建设。

(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各相关配合单位)

(九)加强执行合同司法保障

20.压减解决纠纷耗时。推行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确保市场主体及时有效接收送达的法律文书。制定规范审限延长规则,加强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管理。制定对外委托鉴定工作管理规定,缩短鉴定工作时限。严格执行司法拍卖规定,规范第二次拍卖程序规则,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健全商事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案件生效确认书自动生成。推广运用律师服务平台,提供“全流程在线诉讼”“全覆盖信息查询”“规范有序交流互动”在线诉讼服务。健全律师调查令制度,依法保障律师调查收集证据权利。制定进一步提升执行合同办理质效的措施,明确执行各阶段时间节点,提升执行效率,减少执行时间。

(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21.提升司法程序质量。加强易审、易诉、易解、易达四大平台和法智云中心建设,构建电子诉讼体系。完善网上立案系统智能审核、案件信息自动回填、材料提交等功能,推进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启用重庆法院财政电子票据子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诉讼费缴纳票据电子化。制定案件随机分配规则,建设部署自动分案系统,实行随机自动化分案制度。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及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健全诉讼、仲裁、调解有序衔接、多元共治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落实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税务局)

(十)优化办理破产服务

22.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设立破产合议庭,加强破产审判组织专业化程度,提升破产办理质效。按照市级要求扩大适用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范围,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管理人考核评估,明确管理人进出机制,推动管理人协会出台管理人工作规范,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和效率。

(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23.降低办理破产成本。落实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意见,规范破产程序中的涉税事宜,依法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照规定执行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实施办法,规范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置行为,降低评估及拍卖费用。制定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办法,解决“无产可破”案件破产费用难题。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法院、区税务局)

24.完善破产案件配套机制。落实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注销登记规定,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完善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支持破产重整企业重塑诚信主体。持续巩固“府院”协调机制,加强法院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互享,持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设立涉金融审判合议庭,加强涉金融机构民商事案件审理。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国资委等相关单位)

(十一)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

25.提高招标投标电子化水平。利用好全市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我区电子招投标硬软件系统升级改造建设。探索以电子保函进行投标担保、低价风险担保。与市级同步建设“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

26.强化招标投标全流程监管。使用各行业全市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严格执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优化中标信息、合同内容等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开标评标、异议处理、投诉、合同签订等环节监督管理。执行全市统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通用监管清单、国家工作人员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清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27.适时开展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改革。使用市级统建的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推动从招标计划发布到合同管理、款项支付全流程电子化。按照“应减尽减”原则进一步缩减合同签署环节和时间,简化开工前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制度,进一步优化合同款项支付流程,加快计量支付进度,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使用全市统一的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动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区“营商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统筹协调,“1+8”专项行动部门牵头落实、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亲自研究和部署推动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细化配套政策措施。

(二)提高服务效能。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优化“渝快办”平台,加快推进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实现窗口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多渠道联动、全流程在线,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受理、办理。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推行“一窗综办”,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专班作用,加大对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倒逼各部门、各单位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三)加强宣传倡导。严格落实《重庆市梁平区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梁营商环境办〔2020〕16号)和《梁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年”宣传工作方案》(梁平委宣发〔2020〕12号)文件要求,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立体化展现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行动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充分发挥区政府督查办和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导组的作用,围绕11项改革任务,开展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整改清单,督促立行立改。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正面典型予以褒奖激励,对反面案例予以问责曝光。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