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怀版 政务新媒体矩阵
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要求,加强对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梁平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诗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万明全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泽田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杨  西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伍元中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张元兵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孙  涛  区科技局副局长

    李立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红兵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池清刚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袁利平  区林业局副局长

    朱濒涛  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二)统筹解决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和难点问题。

(三)指导各乡镇(街道)全面落实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张元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提出调整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