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府办发〔2017〕164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梁平区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梁平区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梁平区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化之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称《纲要》)和市委、市政府《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渝委发〔2016〕27号)(以下称《实施方案》)为主线,以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统筹谋划,注重面上引领整体推进
(一)制订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根据《纲要》和《实施方案》,结合梁平实际,制订《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分解,加强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坚持将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社会和群众需求、部门工作实际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制订《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培育先进典型,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做精做优“行动指南”。
(二)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内容,全面体现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巡察督查,做细做实“履职尽责” 。
(三)增强法治宣传播种引领效果。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认真落实《梁平区学习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公共文化宣传阵地的共享共用。探索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依托“互联网+普法教育”平台,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宣传,做强做亮“氛围营造”。
二、抓住关键,推动改革深化落地见效
(四)着力推动“四张清单”高效运行,动态管理。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区、乡镇(街道)两级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运行机制;按照要求制定市场行为负面清单,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集中公开发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办事创业的手续和环节,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提高效率。
(五)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简政放权,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强化“一站式”办公。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与管理、检查评价标准化,强化总服务窗口“三统一”运行模式,加大非公经济测评区级部门力度。推动项目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公共服务等领域精准放权,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流程,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加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力度,对失信和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实行警示、禁入等惩罚制度,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推进实施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三、提升质量,推进科学民主规范决策
(六)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理念,在全区政策制定、制度设计、可行性研究等方面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当好法制参谋助手。加强对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重要工作方案、制度性文件符合法治要求,并在法治框架内稳妥推进。
(七)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贯穿决策全过程,完善政府涉法事务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流程、标准和规范,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切实降低决策风险。
(八)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梁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清理及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区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报备系统,重点规范乡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着力解决 “制而不备、备不及时、错而不纠”等问题。限期完成“县”改“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九)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区行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并纳入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量化考核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管理的广度、深度和准度,充分发挥咨询参谋作用。
四、强化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有序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以农业、国土房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商务等领域为重点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改革。落实《梁平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统筹推进14个单位的综合执法改革和全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切实规范全区委托执法行为,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大对涉及民生、安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督查力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动态更新“一单两库”,重点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根据全市通用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格式参考文本,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探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限期完成“县”改“区”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建立完善执法资格考试和平时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五、增添举措,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十二)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标准和流程,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办理规定,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复杂疑难案件举行听证会。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的运用和落实监督,探索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工作。
(十三)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量。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完善行政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确实不能出庭应诉的,向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书须经区政府法制办核实情况。建立行政应诉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涉事主管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研判,有效维护政府形象及合法权益。加强履行生效裁判和办理司法检察建议情况的监督。
(十四)提速做好仲裁宣传推广工作。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仲裁法律制度宣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格式合同清理,强化重点领域合同约定仲裁条款审核,将仲裁宣传推广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
六、夯实基础,着力加强自身素质建设
(十五)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探索生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邀请专家教授对全区区管领导干部、单位中层干部、新录用公务员、新晋升公务员开展全覆盖的法治培训;完善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制度, 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行政案件;对各部门单位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情况加强督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和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六)加强法制机构力量建设。调整区政府法治机构设置,
充实工作力量;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法制科(办、所、中心),注重选拔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人才从事法制工作。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区纪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印发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