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府办发〔2017〕199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区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渝安办〔2017〕20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梁平府发〔2017〕6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对各乡镇(街道)、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责任落实和严格执法两大重点,开展解剖式深度督查,切实解决乡镇(街道)、行业监管“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以及执法检查“查不出问题、下不了狠手、收不到效果”等问题,推动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督查时间
2017年7月 10日至2017年7月17日。每个实地督查单位督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督查对象及方式
(一)实地督查:对8个乡镇(仁贤镇、柏家镇、福禄镇、大观镇、屏锦镇、云龙镇、新盛镇、双桂街道)和4个区政府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开展实地督查。
(二)书面督查:对全区其他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开展书面督查。由被督查单位按照本次督查要求组织自查,并填写督查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视情况抽查核实。
四、督查及了解内容
(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乡镇(街道)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电气火灾、电动车、拖拉机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三)区政府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三个必须”及“首查必罚”落实情况。
(四)本辖区或本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
(五)事故责任单位问题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督查程序
(一)督查准备。区政府安委办在督查前2天对区政府综合督查组成员进行督查业务培训。被督查单位按照督查通知要求填写、汇总相关表册、准备好相关印证资料。
(二)开展督查。督查组赴被督查单位及相关企业,通过听取汇报、询问座谈、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核实被督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三)反馈意见。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将督查存在的隐患(问题)、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等情况与被督查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并以区政府安委办名义书面将督查情况反馈被督查单位。
(四)上报情况。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将每个被督查单位已核实的督查表、督查意见书和督查情况报告报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汇总后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
六、督查组人员安排
见附件1。
七、其他要求
(一)各被督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综合督查工作,落实专人做好前期准备和督查期间的各项工作。区政府安委办将把本次督查结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二)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示范工作、传导压力、促进落实”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务实开展工作。
(三)请书面督查单位务必于2017年7月14日前将督查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和二季度安全生产评析报告报区政府安委办。
联 系 人:尹大友、侯祥龙
联系电话:53336627
报送邮箱:397154337@qq.com
附件:1. 2017年二季度安全生产实地督查分组表
2. 2017年4—6月乡镇(街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表
3. 2017年4—6月行业部门领导履职情况表
4. 2017年4—6月行业部门“三个必须”及“首查必罚”落实情况表
5. 2017年4—6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落实情况表
6. 2017年4—6月乡镇(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查表
7.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查表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附件1
2017年二季度安全生产实地督查分组表
组 别 |
督查组组长 |
督查组成员 |
督查单位 |
巡查组 |
邱树洪 区政府副区长 黄朝国 区安监局局长 (13638270000) |
区政府办 何治平(13508329914) |
12个实地督查单位 |
1组 |
汪建祥 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15823740008) |
区经信委 赵家洪(18716791969) 区城乡建委 谢 政(13452684166) 区安监局 杨利琼(15730656883) |
区市政园林局 区教委 |
2组 |
高小勇 区安监局副局长 (13896383559) |
区公安交巡警大队 李 舫(13996619039) 区安监局 戴啟中(15084326981) 区安监局 刘后成(13594883089) |
区经信委 区农委 |
3组 |
邱章俊 区交委副主任 (13896235749) |
区安监局 尹大友(15923485508) 区城乡建委 蒋红平(13594783688) 区公安交巡警大队 樊产量(15870590496) |
仁贤镇 大观镇 |
4组 |
阳明胜 区安监局副局长 (15023857338) |
区安监局 何传明(13983558773) 区公安交巡警大队 艾 登(13452690058) 区交通执法大队 朱剑波(13512360326) |
柏家镇 福禄镇 |
5组 |
李红波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13983509766) |
区安监局 李 宁(13668443455) 区公安交巡警大队 罗伶俐(15023865158) 区公安消防大队(1人) |
双桂街道 云龙镇 |
6组 |
陶远见 区公安交巡警大队长 (13996652818) |
区安监局 何洪祥(13594475289) 区城乡建委 谷 雨(15202338928) 区公安消防大队(1人) |
新盛镇 屏锦镇 |
附件2
2017年4—6月乡镇(街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
领导 姓名 |
职 务 |
分管、联系部门 (主要领导不填此栏) |
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或安排部署(次) |
带队检查或现场调研情况 |
核查情况 |
备注 | |||||
检查 次数 (次) |
检查 企业 (个) |
查出 问题 (个) |
责成整改问题 (个) |
完成 整改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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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填区党委、政府所有领导今年1—5月工作情况的累计数据,并提供佐证资料(会议通知、部署文件、会议签到、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影像资料等)。不留空白栏,没有填0。核查情况栏由督查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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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
填报人:
附件3
2017年4—6月行业部门领导履职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
负责人 姓名 |
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或安排部署(次) |
带队检查情况 |
核查情况 |
备注 | ||||
检查次数 (次) |
检查企业或场所(个) |
查出问题 (个) |
下达整改指令(个) |
处罚金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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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填区级重点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今年4—6月工作情况的累计数据,由部门填写并提供佐证资料(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影像资料)。不留空白栏,没有填0。核查情况栏由督查组填写。 |
督查人员: 填报人:
附件4
2017年4—6月行业部门“三个必须”及“首查必罚”落实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执法计划 是否编制 |
执法计划 是否批复 |
计划 检查 企业 (家次) |
实际 检查 企业 (家次) |
发现 问题 (个) |
下达 整改 指令 (份) |
行政处罚 | |||||||
是 |
否 |
是 |
否 |
罚款 (万元) |
责令 停产停业 (家) |
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 (个) |
关闭 (家) |
行政 拘留 (人) |
刑事 处罚 (人) | |||||
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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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区安监局、经信委、发改委、建委、交委、农委、商务局、国土房管局、市政园林局、水务局、质监局、旅游局、公安消防大队、气象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别填写,‘小计栏“填部门工作的汇总情况;从”小计栏“下一行开始逐一填写执法检查企业的名称,企业的具体情况从”发现问题栏”开始填写,并提供佐证资料(执法计划及相关执法文书)。不留空白栏,没有填0。 |
督查人员: 填报人:
附件5
2017年4—6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落实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业务科室名称 |
按年初检查计划 检查 企业 (家次) |
实际 检查 企业 (家次) |
发现 问题 (个) |
下达 整改 指令 (份) |
行政处罚 | |||||
下达处罚决定书(份) |
罚款 (万元) |
责令 停产停业 (家) |
关闭 (家) |
行政 拘留 (人) |
刑事 处罚 (人) | |||||
安监办(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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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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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建服务中心(建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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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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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办在罚款栏统计罚款时必须把道路交通的罚款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罚款分开统计。罚款 万元(其中道路交通 万元) |
督查人员: 填报人:
附件6
2017年4—6月乡镇(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查表
乡镇(街道)(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时间:2017年 月 日
序号 |
督查 项目 |
督查内容 |
督查明细内容 |
落实情况 |
1 |
交安办隐患排查 |
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按要求开展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
是否每月开展一次辖区乡村道路隐患排查,对派出所报告或自行排查出来的隐患,六个月以上是否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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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安办路面管控 |
乡镇政府牵头,农机、公安、交通等部门参加的常态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乡镇政府交安办按照委托执法要求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
是否建立联合执法队伍,每月定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联合执法检查(检查成立文件、相关台账及路检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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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街道)主要领导每旬带队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带队2-3次上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检查相关台账及路检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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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安办每月交通违法纠违量不得少于60件(必须开据简易程序 处罚决定书)(检查法律文书和台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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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台账中是否登记齐全处罚件数、警告件数和罚款件数等数据 的(检查台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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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动车专项整治 |
乡镇(街道)对辖区电动车底数摸排和对电动车违法分类处理的工作。(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
是否建立或按要求完善辖区电动车基础台账(检查相关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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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辖区每月查处非警告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达到20件,每月滞留车辆组织电动车驾驶人教育学习是否达任务要求(实地查看及检查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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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督查 项目 |
督查内容 |
督查明细内容 |
落实情况 |
4 |
劝导队(站)岗位运行 |
劝导站要根据群众出行高峰,科学确定上岗时间,严格落实“七个必上” (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赶集日、早晚出行等高峰时段,红白喜事、民俗活动以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要求。(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
“七个必上”时段是否有人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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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人值守,是否存在有违不纠、有违不劝等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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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拖拉机专项整治 |
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
乡镇(街道)是否与村及驾驶员、辖区内农机经销商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安全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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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机台账 |
是否建立拖拉机台帐、外籍拖拉机备案登记台账、拖拉机驾驶员台账;是否做好台账分类及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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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宣传教育 |
是否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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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
是否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开展执法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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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人员: 填报人:
附件7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查表
被抽查企业名称(公章): 督查组成员签字: 时间:2017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内容 |
落实情况 |
相关印证材料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
是否设置机构 □ 是否配备人员 □ |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文件 2.配备管理人员任文件职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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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
企业管理层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 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 |
落实厂长(经理)、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人员职责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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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
会议学习制度 □ 安全检查制度 □ 教育培训制度 □ 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 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 企业安全奖惩制度 □ |
提供相关制度文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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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
是否制定岗位安全安操作规程 □ 是否在岗位张贴 □ |
提供岗位操作规程文字材料 |
现场检查落实情况 |
5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 |
是否足额提取 □ 是否专款专用 □ |
1.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明细账单 2.提供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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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情况 |
是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 是否组织安全培训教育 □ , |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方案 2.组织培训签到册、培训内容及图片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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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购买、发放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
防护用品是否合格 □ 是否建立发放台账 □ 是否督促员工正确佩戴 □ |
1.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合格证书 2.提供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账 |
现场检查佩戴情况 |
8 |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及检测监控落实情况 |
是否登记建档 □ 有无检测监控记录 □ |
1.提供重大危险源登记台账 2.提供检测监控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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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情况 |
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检验 □ 有无设施设备运行检查记录 □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
1.提供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年检报告 2.提供设施设备运行检查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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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 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
1.提供应急救援预案 2.提供应急演练脚本、图片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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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 |
是否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治制度 □ 查出的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 |
1.提供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 2.提供隐患整改、验收记录及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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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
提供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及备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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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全生产标识标牌落实情况 |
危险作业岗位有无警示标识标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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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14 |
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落实情况 |
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 □ |
提供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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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本表由督查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督查组填报。2.落实情况一栏,已落实在□内打“√”,未落实打在□内打“×”。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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