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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府发〔2017〕51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重庆市梁平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7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区县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渝编办〔2017〕154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规范工作,形成了《重庆市梁平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7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包含32个部门312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适用范围等。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原则,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原则,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得在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擅自增设许可事项或环节。区行管办要做好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许可事项根据设定依据的调整和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要求,取消、下放、增加和变更要素的,应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动态更新纳入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的审批事项、基本信息等。

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在公布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础上,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根据每个行政许可事项特点,逐项编制服务指南、流程图和审批工作细则,进一步做好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等工作。

四、加强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处理。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7年版)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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