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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府办发〔2017〕310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重庆市梁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梁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食药安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统筹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陈道彬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唐诗平    区政府副区长

        雷旭东    区政府副区长

        邱树洪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委  员:滕厚斌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大安    区食药监分局局长

        屈  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秀才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罗勇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朝寿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谭尚前    区教委副主任

        孙  涛    区科委副主任

        唐高寨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邱章俊    区交委副主任

        张照权    区农委副主任

        高健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高武军    区公安局副局长

        廖猛娟    区监察局副局长

        谭  幸    区司法局副局长

        郑绍东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张  钊    区环保局副局长

        刘正辉    区城管局副局长

        文国锋    区文化委党组成员

        高小俐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郑代荣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发明    区质监局副局长

        李家明    区食药监分局副局长

        王良平    区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刘晓峰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舒国兵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开成    区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

区食药安委办公室设在区食药监分局,承担区食药安委日常工作,由王大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照权、高武军、李家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撤销。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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