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府办发〔2017〕310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重庆市梁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梁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食药安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统筹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陈道彬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唐诗平 区政府副区长
雷旭东 区政府副区长
邱树洪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委 员:滕厚斌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大安 区食药监分局局长
屈 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秀才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罗勇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朝寿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谭尚前 区教委副主任
孙 涛 区科委副主任
唐高寨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邱章俊 区交委副主任
张照权 区农委副主任
高健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高武军 区公安局副局长
廖猛娟 区监察局副局长
谭 幸 区司法局副局长
郑绍东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张 钊 区环保局副局长
刘正辉 区城管局副局长
文国锋 区文化委党组成员
高小俐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郑代荣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发明 区质监局副局长
李家明 区食药监分局副局长
王良平 区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刘晓峰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舒国兵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开成 区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
区食药安委办公室设在区食药监分局,承担区食药安委日常工作,由王大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照权、高武军、李家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撤销。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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