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府发〔2019〕6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9〕9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区政府决定对应取消区级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市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取消和承接事项的衔接与落实工作。要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擅自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不得通过拆分、合并或重组等方式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审批,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细化承接措施,确保平稳有序过渡。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相应调整网上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动态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19年5月25日前,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取消和承接事项的落实情况报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办。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2.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附件2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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