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3年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明确提出了“立足农村实际,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健全治理机制,明确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管控,强化建设运维管理,走出一条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2024年6月18日,为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农民群众认可的实效,规范和指导具体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生态环境部陆续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2024年5月20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渝环〔2024〕73号),提出全市涉农行政村和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还存在治理模式不精准、治理方式不科学、治理机制不健全、治理投入不到位、治理效果不稳定等问题,要求按照“1446”工作体系(1个治理目标,4项治理标准,4种治理路径,6大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整体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
二、制定目的
近年来,梁平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决策部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治理机制不完善、治理重点不突出、治理成效评判标准不科学、治理模式不精准、治理成效不稳固、保障措施不健全等问题。为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农民群众认可成效,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渝环〔2024〕73号)、《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52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梁平区实际,编制重庆市梁平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稳定达标、美丽梁平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三、制定过程
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9月10日—30日):成立梁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工作项目工作组,收集梁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台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据、集中居民点数据等相关资料。
现场调查阶段(2024年10月1日—10月31日):根据梁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实际,确定行动方案调查内容,包括现场调查范围、调查时间、调查人员、调查点位和路线安排等,开展行动方案调查工作。
行动方案报告编制阶段(2024年10月31日—11月24日):按《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52号)等文件要求,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修改形成《重庆市梁平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
行动方案报告审核阶段(2024年11月24日—12月31日):2024年11月24日上报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期间结合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报告,2024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反馈各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市级审核意见的通知》文件反馈,通过市级审查。
四、适用对象
相关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和执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监督和指导治理(管控)工作。
污水处理企业及相关施工单位: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村社及村民:积极参与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五、主要内容
包括治理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治理目标
到2027年,实现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100%,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100%,建成污水零直排村7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要措施
1、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调查
开展农户排水信息及设施运维调查,核实大小聚集点的污水治理现状和工程缺口,对新建设施重点排查分析,形成工作清单,全区318村建立“区县—乡镇—村社”三级台账管理体系。
2、实施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行动
实施农村污水管控专项攻坚行动,确保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通过推进三防一盖改造、卫生旱厕改造、三格式化粪池建设等措施,全面加强全区农户污水治理(管控)。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实施300户、500户、300户农户改厕。按照“覆盖全村、精准到户”要求,全面调查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摸排不满足“三基本”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面推行因地制宜的政策措施,实施多元化策略,计划于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完成10个、13个、41个、36个新增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行政村全部纳入提质增效再排查、再治理,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到2027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
3、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资源化利用行动
全面实施农村20户(或常住人口50人)至200户(或常住人口500人)聚居点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排查。在满足生活污水易于集中污染、环境敏感度较低以及消纳土地充足的条件下,依据污染防治及农林生产需求,兼顾改厕现状,倡导并推广集中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4、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向农村纳管延伸行动
在研判污染现状及人口发展趋势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地形标高、处理负荷等条件,利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富余处理能力,重点解决乡镇建成区周边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深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潜力,逐步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双提升”。强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监管,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5、实施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全面排查全区56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异常运行清单,并制定修订提质增效方案。
6、实施常态化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实施水质监测常态化,设计处理能力20m3/d~100m3/d的处理设施,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设计处理能力超过100m3/d的处理设施,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实施数字监管常态化,依托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监管系统,纳入“巴渝治水”数字应用场景,推进“一站一码一台账”。实施督察巡查常态化,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畴,采取日常督察、专项督察、暗访检查、交叉抽查等方式,重点对设施运行状态、维护保养情况、运行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7、污水零直排村建设行动
积极探索和实践污水零直排村的建设,积极组织编制污水零直排村建设相关技术指南和认定标准,为污水零直排村的建设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确保建设的质量和效果。采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面、有序推进污水零直排村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加强组织领导,把党建统领贯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过程,形成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做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村厕所革命中央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资金的政策衔接。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全区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分工配合着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四是加强技术支撑。组建区级技术服务团队,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定期评估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成效。五是健全长效机制。按年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达标处理设施水质、水量监测,定期对集中资源化利用区域土壤、周边水环境进行质量监测。六是严格监督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建立并动态更新年度重点治理村社清单。推动建立农村环境“网格员”制度,实行重点治理村社清单目标任务考核机制,督促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对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表扬,激励支持;对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约谈、督查督办。
六、针对《行动方案》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1.梁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或模式组合,不搞“一刀切”;经济适用,梯次推进。自下而上、实事求是确定治理标准,合理选择技术工艺。突出重点,分阶段对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用尽用,逐步迭代升级,不搞“一窝蜂”;典型引路,建管并重。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注重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治理。加强设施建设质量管理,建立管护机制,建一个成一个,不搞“一阵风”。
2.梁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模式和技术应该如何选择?
答:一是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在满足生活污水易于集中污染、环境敏感度较低以及消纳土地充足的条件下,依据污染防治及农林生产需求,兼顾改厕现状,倡导并推广集中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二是深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潜力。在研判污染现状及人口发展趋势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地形标高、处理负荷等条件,利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富余处理能力,重点解决乡镇建成区周边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的农村生活污水。三是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因地制宜采取相对集中式或者集中式处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或技术组合的选择,要统筹考虑污水水质水量及其变化特点,以及区域水环境改善需求。
3.如何加强设施建设和运维质量管理?
答:一是实施水质监测常态化,设计处理能力20m3/d~100m3/d的处理设施,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设计处理能力超过100m3/d的处理设施,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二是实施数字监管常态化,依托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监管系统,纳入“巴渝治水”数字应用场景,推进“一站一码一台账”。三是实施督察巡查常态化,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畴,采取日常督察、专项督察、暗访检查、交叉抽查等方式,重点对设施运行状态、维护保养情况、运行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4.如何评判治理成效?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重庆市梁平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实现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100%,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100%,建成污水零直排村7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