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截至目前,我区已出台梁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梁平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梁平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相关文件,尚未出台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文件。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两统一”职责,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要求,特开展我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旨在科学评价和管理园地、林地、草地资源,全面掌握我区园地、林地、草地自然质量基本状况,为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自然资源配置、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确定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线等提供基本的量化依据,逐步实现园地、林地、草地精细化管理,促进园地、林地、草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二、制定依据
(一)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
(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
(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126号)。
三、主要内容
本次梁平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的工作以梁平区辖区范围内所有乡镇(街道)为工作范围,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以园地、林地、草地调查图斑为分等单元,依据相关技术要求,分别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等别评定和分等报告制定工作,最终形成我区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划分和基准地价成果。
(一)梁平区园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1.适用范围:梁平区行政辖区内的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
2.土地权利:此次园地基准地价主要涉及园地承包经营权,且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的价值。
3.土地权利年限:园地承包经营权年期为30年。
4.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本次园地涉及的三个用地类型均划分为4个土地级别,其中果园1级为1.88万元/亩;2级为1.61万元/亩;3级为1.28万元/亩;4级为0.92万元/亩。
茶园1级为1.79万元/亩;2级为1.43万元/亩;3级为1.09万元/亩;4级为0.85万元/亩。
其他园地1级为1.57万元/亩;2级为1.27万元/亩;3级为0.97万元/亩;4级为0.79万元/亩。
(二)梁平区林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1.适用范围:梁平区行政辖区内的乔木林地-高大乔木,成熟林。
2.土地权利:此次林地基准地价主要涉及林地承包经营权,包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价值。
3.土地权利年限:林地承包经营权年期为70年。
4.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林地基准地价不区分乔木林地-高大乔木或成熟林,均统一进行土地级别划分和基准地价核定。本次林地土地级别共划分为3级,其中1级为1.43万元/亩;2级为1.20万元/亩;3级为0.98万元/亩。
(三)梁平区草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1.适用范围:适用于梁平区行政辖区内的草地(其他草地),主要指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以外的草地,不包括可用于开发补充耕地的土地。
2.土地权利:此次草地基准地价主要涉及草地承包经营权,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价值。
3.土地权利年限:草地承包经营权年期为30年。
4.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本次草地土地级别共划分为2级,其中1级为0.74万元/亩;2级为0.61万元/亩。
四、成果应用
1.摸清园地、林地、草地家底,为实现园地、林地、草地资源动态管理和自然资源清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为促进园地、林地、草地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提供基础支撑,实现数量、质量上的综合管理,达到可持续的生态保护。
2.建立及完善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体系能够为今后园地、林地、草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价值评估行为提供参考,并为园地、林地、草地的租赁、转让、转租等流转行为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价格。
3.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定时更新有助于显化维护园地、林地、草地资产,为实现土地资产的利益最大化,为土地资产管理及土地市场建设提供依据;更有助于保护园地、林地、草地交易双方的权益提供保障,可规范交易秩序,使交易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4.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园地、林地、草地使用权、承包权及经营权等流转逐渐增多且复杂化,合理应用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能促进园地、林地、草地合理流转,可以做到按质定价、公平合理,也将为园地、林地、草地管理和市场的规范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5.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为今后修编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园地、林地、草地的数量、质量、布局及各单元的自然利用及经济属性信息等,且为生态红线划定调整提供参考;进一步完善了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为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提供依据和参考。
五、执行时点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